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全流程普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22年7月4日,黄埔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设立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并正式启动运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聚力构建涉诉涉议行政争议化解平台,着力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该工作站是全市第一个区级工作站。以“四坚持”提高工作质效,坚持于法有据、与法不悖,将特定类型案件纳入多元调处范围;坚持常态运行、规范建设,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工作指引;坚持尊重意愿、便民利民,杜绝损害当事人诉权的强迫调解;坚持借科技之力、探索新模式,提高多元调处质效。一是健全运作机制,坚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端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增量。二是注重统筹协调,深入研究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不断细化行政争议化解有关的措施。三是加强联动共建,积极吸收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协同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机制共建、信息互联和需求互商。四是做好宣传工作,为依法治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创新驱动方面,常态运用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普法,通过广泛宣传与办案说法、解纷释法相结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快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促进法治黄埔建设。

【重点宣传内容】

(一)案前普法宣传,扩展法律知晓面。注重统筹协调。深入研究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不断细化行政争议化解有关的措施。1.在工作站公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黄埔工作站调解工作机制、行政复议职能,发放行政争议调解和复议引导指南,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争议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更多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争议调解。2.开展行政复议审前预审预调,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其复议诉求。根据群众诉求分类,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多渠道解答群众咨询,对不予受理的申请,讲清行政受理范围,指明解决诉求的方式方法,让群众满意而归。 (二)案中依法解纷,彰显法治公信力。在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和解各个环节贯穿普法,在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当事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1.对当事人释明行政复议和行政争议程序和内容,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和责任义务。2.在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部分错误理解及不合理诉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进行普法疏导,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积极开展协调处理,力争赢得理解支持。3.通过实施行政复议和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促进行政争议柔性解决,缓和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的救济成本,有效降低上诉率、申诉率、信访率等,从源头上消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三)案后释法说理,推动法理入人心。把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争议调解文书作为普法的重要载体,强化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定分止争。通过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援引法条,重点分析法律论证过程,使当事人充分信服的审查结论,增长涉案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坚持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争议调解文书的说法、说理,运用透彻的说法释法加上合情的说理,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 (四)用典型案件增强普法效果。设立“智囊团”,提升以案释法质效。组建由政府主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参与的专家委员会。加强联动共建,积极吸收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协同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机制共建、信息互联和需求互商,一方面为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另一方面及时总结办案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评析,对典型意义进行解读。对典型案件汇编成册,对当事人释法解疑,分析点评,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五)坚持“智慧化”服务提升科学治理效能。设立了专业远程调解室,配备办理调解案件所需必要设备,推进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借科技之力、探索新模式,提高多元调处质效,以数字化推动基层社会智能治理,促进普法智慧化。运用远程调解的方式,打破空间界限,方便当事人及时参与调解,切实服务人民群众,着力协助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活动特点和效果】

黄埔工作站正式挂牌、运营以来,通过构建了涉诉涉议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已成功化解多宗行政争议案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聚力打造行政争议调解“黄埔样本”。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的方式推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诉源治理,有效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依托黄埔工作站这一平台,建立行政争议案件综合业务系统,促进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持良好互动,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共享。坚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端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增量,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是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力抓手,也是构建新型院地关系的重要平台。创新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打造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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