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家居装修现状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6日,舒某某来到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称,舒某某欲对自己的住宅进行装饰装修,遂与省内某知名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书》及《主材合同》,双方约定2018年4月23日前完成施工任务,但时间已过去近一个月,该公司单方面停止施工及供应主材,经舒某某多次催告,均未恢复施工及供应主材。舒某某告诉公证员于某,其儿子在外地读书,特地利用这段时间将住房装修一下,现在儿子即将放暑假回来,家里还是一片狼藉,没有地方可以住,该装饰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家庭的正常生活,令人十分气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舒某某来到麓山公证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当天,公证员于某和公证处其他工作人员曾某某与舒某某一同前往舒某某的住宅,舒某某使用公证处专门用于保全证据的手机对其住宅内的现状进行拍照及摄像,拍摄结束后,舒某某将上述拍摄照片打印出来,将上述摄像内容刻录成光盘。随后,公证员于某将上述光盘封存,与打印照片一起附到公证书内。舒某某取得的公证书为日后的维权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也会变得丰富多彩,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矛盾。上述案例中,当事人告诉公证员,正是由于对品牌的信任,他们很多人都选择了该装饰公司,有些人甚至将喜帖都已发出,只待装修好住处就可以办酒结婚,然而一夜之间,偌大的一个知名装修企业人去楼空,让所有人都傻了眼。然而损失已经造成,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固定好证据,为之后的诉讼做准备。当事人告诉公证员,现在普通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发生纠纷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找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固定证据以备诉讼之用。在现在的诉讼案件中,已经越来越多的能见到公证书的身影,特别是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很多情况下,公证书会是唯一的证据。正因如此,公证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也将越来越大,而作为公证人的我们,也必须恪尽职守,维护公证行业的信誉。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舒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舒某某于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来到我处称,申请人与他人签订了《施工合同书》及《主材合同》,现对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任务,并单方面停止施工及供应主材,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均未恢复施工及供应主材,为固定证据以备诉讼之用,特向我处申请对位于xx市xx区xx路x号xx公寓xx栋xxx的房屋现状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本处其他工作人员曾某某、申请人舒某某于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十一点来到xx市xx区xx路上的一个小区内一栋标有“x栋 xxx xxx”等字样的建筑物,首先,舒某某使用本处的一台xx手机(型号:xxxx)对小区入口及该建筑物入口处进行了拍照,共拍得照片两张。随后,本公证员、曾某某及舒某某一同进入该建筑物x楼,舒某某使用上述xx手机该对该建筑物x楼电梯厅、xxx房的外观及内部现状进行了拍照及摄像,共拍得照片xxx张,摄像x段。拍摄结束后,舒某某将上述xx手机交还本公证员收执。 随后,本公证员、曾某某与舒某某一同来到打印店,将上述过程中所拍照片共计xx张打印一式x套,每套共计xx页(见附件一);将上述过程中所拍视频资料刻录光盘一式x套,每套共计x张光盘,并加贴本处封条予以封存(见附件二)。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打印件系申请人舒某某在上述过程中拍照后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光盘系申请人舒某某在上述过程中摄像后刻录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一)照片打印件共计xx页 (二)光盘x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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