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录音是否经过剪辑处理进行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某提交了一份录音证据(下称“检材录音”),现委托人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就本案检材录音是否经过剪辑处理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录音资料鉴定规范》(SF/Z JD0301001-2010)中第1部分《录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规范》进行检验: 1.通过只读接口将检材录音输入到Forensic Toolkit综合取证软件、Adobe Audition、WaveSurfer和VS-99语音工作站。 2.对检材录音进行了文件属性及元数据检验、听觉检验、声谱分析和模拟实验分析。 3.检验发现,检材录音主要录有两位男性说话人的对话,有效录音时长约为1X分2X秒,文件大小为4568字节,MD5哈希值为b600b1fd5XXXXXX,音频格式为m4a,采样率为44100赫兹,单声道录制,录音质量一般。文件属性及元数据检验发现,检材录音的录制参数与送检手机的录制参数、元数据结构特征相符,文件属性时间及其关系未见异常。听觉检验发现,检材录音中语音流畅,对话正常,语意连贯,背景噪声连贯,未发现异常现象。声谱分析发现,检材录音的起始和结束部位的波形特征与送检手机录制的实验录音的起始和结束部位的波形特征相符,检材录音的背景噪声图谱连贯,未发现异常现象。

【分析说明】

经过文件属性及元数据检验、听觉检验、声谱分析和模拟实验分析等,均未发现检材录音存在异常现象;根据上述检验结果,经综合评断,未发现检材录音经过剪辑处理。

【鉴定意见】

未发现检材录音经过剪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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