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害人乙醇中毒基础上低温导致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某年2月20日凌晨3时59分,有人发现张某躺在其出租房一楼楼梯下,将张某送至XX医院进行治疗,民警赶赴现场后得知该人已死亡。经调查,张某于2月20日2时30分从外面回到其出租房,后于当日3时59分被发现躺在出租房一楼过道处。 某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2021年2月20日2时-2021年2月20日4时实时干球温度:最低温度6℃,最高温度7℃。 某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案检验报告:在送检张某血液中未检出甲胺磷、毒鼠强成分。在送检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

【鉴定过程】

(一)尸体检验 尸长165cm。肤色白,尸体上身穿一件衬衫和外套,将衬衫翻起,暴露部分胸腹部,尸斑紫色。头发黑,发长12cm,双侧角膜混浊,鼻腔内可见少许淡血性液,右下唇挫伤,右下第一前磨牙齿龈可见出血;顶枕部头皮可见挫伤,面积为10.5cm×5.0cm,局部可见面积为2.5cm×1.0cm的擦挫伤。上肢十指指甲甲床紫绀。顶枕部头皮内,头皮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气管内可见少量黑褐色液体,右肺水肿切开见大量泡沫;食道内可见大量黑褐色液体。胃内可见50mL黑褐色液体胃内容物。 (二)器官检查 脑枕叶局灶性区域内蛛网膜下腔出血,大脑前、中、后动脉、脑基底动脉及其分支动脉未见明显粥样硬化,管腔未见明显狭窄,未见明显血管畸形。心重306.8g,心外膜光滑,未见出血、破裂;三尖瓣周径12.0cm,肺动脉瓣周径6.0cm,二尖瓣周径8.0cm,主动脉瓣周径5.5cm,左心室室壁厚1.2cm,右心室室壁厚0.4cm,室间隔厚1.2cm。分段切开左、右冠状动脉主干及各主要分支检查,各冠状动脉管壁轻度增厚,管腔可见Ⅰ级狭窄,未见血栓。左肺重640.8g,大小为24.0cm×17.0cm×7.0cm,右肺重716.4g,大小为23.0cm×12.0cm×6.5cm。双肺表面光滑,未见破裂,切开肺组织检查,双肺切面暗红色,挤压见大量液体流出。肝带胆囊共重1306.6g,肝表面光滑,未见破裂、出血。切开肝组织检查,切面未见出血、肿块。脾重204.4g,包膜光滑,切面暗红色,未见破裂、出血。一侧肾重130.4g,另一侧肾重107.8g,包膜易剥离,表面光滑,切开检查,皮、髓质分界清楚,切面未见挫伤、出血。胰表面光滑,未见出血及肿块。胃壁组织重209.4g,胃大弯长20.0cm,胃小弯长14.0cm,胃黏膜表面光滑,可见点状出血,未见溃疡。 (三)组织学检查 大脑、小脑及脑干蛛网膜下腔血管扩张、淤血,大脑蛛网膜下腔可见小灶性出血。大脑皮质疏松、水肿,神经元胞体固缩,大部分血管扩张、淤血;大脑白质疏松、水肿。心外膜见少量脂肪细胞浸润,心肌间质可见小灶性纤维化,心肌间质血管扩张、淤血,心肌纤维断裂或呈波浪状改变,心内膜未见增厚;冠状动脉内膜轻度增厚,内膜下可见泡沫细胞浸润,管腔狭窄Ⅰ级,未见血栓形成。支气管粘膜下层可见少量淋巴细胞浸润;部分细支气管壁见少量淋巴细胞浸润;肺泡腔内见粉红色水肿液,肺局灶性出血,肺泡壁毛细血管扩张、淤血。肝小叶结构可辨,肝细胞水肿,肝窦及间质血管淤血,汇管区见炎症细胞浸润。脾红髓、白髓、脾小梁结构可见,脾窦淤血,部分脾中央动脉发生硬化、玻璃样变。肾小球及肾小管结构清楚,肾小管自溶,肾间质见少量的淋巴细胞浸润。胰腺自溶。胃黏膜自溶,胃黏膜及黏膜下层可见淋巴细胞浸润及点状出血,未见胃溃疡病理组织学改变。 (四)法医病理学诊断 大脑小灶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水肿;冠状动脉管腔狭窄Ⅰ级;小灶性心肌纤维化;心肌纤维断裂或呈波浪状改变;急性肺水肿;局灶性肺出血;肝细胞水肿;轻度灶性浅表性胃炎;胃黏膜点状出血。

【分析说明】

1.根据某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提供张某的尸检记录及电子照片,颈部未见索沟及扼痕、尸表未见电击伤的痕迹,因此,不支持机械性窒息、电击损伤死亡;尸表、尸体解剖及病理检查未见致死性自然性疾病,不支持自然性疾病引起死亡,结合某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案检验报告在送检张某血液中未检出甲胺磷、毒鼠强成分,排除上述毒物引起中毒死亡。 2.根据某县公安局提供的尸体解剖记录、尸体解剖照片及本中心法医病理检查结果显示,张某存在脑水肿、急性肺水肿、局灶性肺出血、肝细胞水肿,符合急性乙醇中毒所引起的病理改变。某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在送检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已远超出乙醇中毒血浓度(100mg/100mL),但未达达到乙醇致死血浓度(400mg/100mL),故排除酒精直接导致死亡。 3.根据案情、尸体检验记录和尸体解剖照片尸体,死者张某存在顶枕部头皮可见挫伤,面积为10.5cm×5.0cm,局部可见面积为2.5cm×1.0cm的擦挫伤;右下唇挫伤,右下第一前磨牙齿龈可见出血;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本中心法医病理检验报告显示,死者张某存在大脑小灶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分析认为,死者张某存在外伤,但由于外伤导致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局限,大脑未见明显脑挫伤,未见颅骨骨折,因此损伤程度轻不足以致死,故排除外伤导致的死亡。 4.根据尸体解剖记录和尸体照片显示,死者张某面部苦笑,衣着单薄,将衬衫翻起,暴露部分胸腹部,存在反常脱衣现象;胃内可见50mL黑褐色液体胃内容物;本中心法医病理检查结果显示,死者张某存在胃粘膜点状出血;分析认为死者张某符合低温导致的病理学改变。某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在送检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根据某县公安局的委托书显示,死者张某某年2月20日的凌晨2时回到出租房,2月20日凌晨3时59分被发现已经死亡,某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提示2021年2月20日2时-2021年2月20日4时实时干球温度:最低温度6℃,最高温度7℃;综合分析认为,某县当地温度虽然未到达冰点以下,但是死者张某饮酒后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中毒血浓度(100mg/100mL),在酒精中毒的基础上使身体表面的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增加,散热加快,过分消耗现有热量,同时酒精抑制大脑皮质,对于寒冷的反应迟钝,从而使体温调解能力下降,产热明显降低,进一步使体温持续下降,虽然整个过程只有不到2个小时,仍能完成冻死的过程;饮酒后,血管因乙醇原因导致血管怒张,极易在轻度的外力作用下造成局灶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虽然死者张某损伤程度不足以致死,但不排除外伤引起的脑震荡或一过性意识障碍,更加重乙醇中毒下低体温死亡的发展。因此,死者张某符合在乙醇中毒的基础上低温导致的死亡。

【鉴定意见】

死者张某符合在乙醇中毒的基础上低温导致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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