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郑某某,男,1996年3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2018年4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05月09日起至2019年05月08日止。

【事实认定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了刑事判决,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2018年5月25日郑某某逾期到惠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报到,且认罪伏法态度非常差,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惠来县司法局给予郑某某第一次书面警告并书面通知居住地司法所将郑某某列为重点管理对象。 郑某某到惠来县司法局办理报到手续后,无视社区矫正办的通知,再次逾期未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期间,惠来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曾通过电话与其联系,责令其须及时到司法所报到,郑某某直至2018年6月8日才到司法所报到,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司法所提请县司法局对郑某某给予第二次书面警告。 收到第二次书面警告时,司法所工作人员曾严肃告知郑某某,在缓刑期间必须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服从监管,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争取早日解矫。但该月的劳动学习,郑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促,郑某某均不接听电话。惠来县司法局据此于2018年6月22日给予其第三次书面警告。 鉴于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三次被给予警告的事实,惠来县司法局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严加管理,定时上户家访,密切关注其生活、家庭、社会交往等动态,同时对家属进行教育,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2018年6月29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到其住所走访,发现郑某某在未请假情况下,私自离开居住地,外出到深圳市。 (二)调查取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等文件具体规定条款,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情况,依法、及时、全面地收集有关证明材料,认定其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

【建议情况】

(一)提请撤销缓刑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规定,2018年7月2日,司法所及时收集整理郑某某撤销缓刑的证据,由惠来县司法局居住地司法所填写《提请撤销缓刑审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规定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集体讨论、主管局长逐级审核同意。2018年7月3日,惠来县司法局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书面建议撤销对郑某某的缓刑,同时提供《撤销缓刑建议书》《提请撤销缓刑审核表》和司法所询问笔录、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村民委员会证明和原判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 (二)提请过程中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惠来县司法局提请撤销缓刑过程中自觉接受惠来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惠来县司法局撤销缓刑建议书和惠来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惠来县人民检察院和惠来县公安局。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撤销缓刑建议书》后,派两名工作人员到司法所了解郑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并检查郑某某的档案。 (三)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依法作出撤销缓刑裁定决定的情况 2018年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对郑某某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

【收监实施情况】

(一)实施收监具体过程 宝安区人民法院下达对郑某某撤销缓刑裁定书后,惠来县司法局根据“两院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意见的通知》第二十条和《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于7月17日下午向惠来县公安局送达了《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执行收监的函》和法院刑事裁定书,协调公安机关对郑某某实施追捕。惠来县司法局和司法所还多次到郑某某亲属家中走访,宣传相关法律政策,晓以利害,动员他们做好劝返工作,让郑某某尽快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8月10日下午,郑某某主动到司法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违反监管规定的相关后果,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当晚将郑某某押解至惠来县看守所执行收监。 (二)收监过程中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实施收监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随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到县看守所监督了有关情况。目前,郑某某已被转移至监狱。 (三)利用本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惠来县司法局居住地司法所以郑某某被撤销缓刑案件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不接受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置若罔闻,无视法律的威严,最终将其进行收监实乃咎由自取。

【小结】

本案例中,对有认罪伏法态度差、法律意识淡薄、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要严格管控,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若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证据固定意识,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程序,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本案中,对郑某某执行收监,不仅维护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