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卢某,女,36 岁,广东省人,捕前职业为个体户,离婚,小学文化程度。因犯诈骗罪于2020年4月23日入监服刑改造,原判刑期10年1个月,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卢某基本能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理教育,对犯罪有基本的认识,但常有言行不一。亲人拒绝联系令卢某无法接受,多次产生自杀念头,多次失控发脾气,焦虑,抑郁,缺乏改造动力,入监危险性评估为高度自杀危险等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过程。卢某自小被遗弃,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养父长期患病无法正常工作,家中兄弟姐妹众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养父母对卢某关心甚少,与亲生子女差别对待,卢某缺乏安全感,常感到失落悲哀,形成了内向敏感悲观的性格。长大后卢某为逃离家庭而早早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育有两个子女,因工作的原因与丈夫假离婚,后因感情不和,前夫出轨,变成了真离婚,子女和前夫生活。 2.社会经历。卢某小学毕业后就进入社会打工,从事过地产中介等多种工作。成年后染上了赌博恶习,认为赌博、诈骗等方式来钱快。由于自小贫困和亲情的缺乏,卢某对金钱十分渴望,认为金钱能给人安全感,为赚钱不计后果。 (二)心理行为表现和分析 1.认知方面。卢某的成长经历使其自幼缺乏亲情和教育,自卑,自我评价低,三观扭曲,体现在其对金钱的巨大渴望和对法律的漠视上,认为自己“诈骗”是赚钱养家的手段,明知违法仍抱有侥幸心理。入狱后亲人拒绝联系让其无法接受,认为自己没价值、被抛弃。 2.情绪方面。卢某的情绪常常处于悲观抑郁和焦虑恐惧中,易激惹,多次产生自杀念头。 3.行为方面。出现月经不调,偶尔有幻听,失眠多梦,人际关系紧张。 4.心理测试结果。入监教育期间心理测试结果显示:SCL-90(90项症状清单测试)总分161,在驱体化、强迫状态、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等维度上得分均显著高于常模。 (三)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有偏差,应对挫折能力差。卢某三观扭曲,具有不合理信念,认为“只有赚钱才能获得别人的认可”,2018年投资失败和家人埋怨对其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导致其服药自杀,而入狱和亲人拒绝联系对其造成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2.刑期长,悲观情绪重。卢某刑期漫长,性格较自卑,自我评价低,遇事不够自信,做事处处小心,易紧张且缺乏积极的应对方式,对服刑改造生活持有较重的悲观情绪。 3.社会支持系统弱。卢某自幼被亲生父母抛弃、养父母对其缺乏关心,前夫拒绝联系,社会支持系统十分薄弱,易因为无人关心自己而产生被抛弃感,改造中遇到挫折容易自暴自弃,有自杀风险。 (四)预期目标 1.短期目标:转变错误认知,缓和不良情绪,重建家庭支持系统,消除自杀念头。 2.长期目标:融入改造集体,提升改造信心。 (五)矫治方案 第一阶段:探寻根源找症结 1.建立信任。一是针对卢某的情况,监区指定二级心理咨询师展开心理咨询,运用人本主义理念,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做好资料收集工作。二是采取音乐放松疗法。针对卢某喜欢听音乐,选择合适的音乐治疗,可以帮助缓解焦虑,振奋精神,为进一步心理矫治做好准备。 2.探寻根源。通过解释等技术帮助求助者卢某分析问题,进而帮助正确认识其内心心理问题的症结所在。同时运用认知行为疗法,与卢某一起全面回顾、分析人生成长经历,找出与其性格缺陷有关的几个关键点进行深入探讨,揭示并矫治其“我的人生是不幸的,是失败的”等负性核心信念。 第二阶段:聚焦解决问题促转化 运用“多对一”的矫治方法促使卢某改变认知、行为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如下: 1.认知矫治。一是通过ABC合理情绪疗法,重点改变卢某对未知的未来存在过度的担忧和焦虑的不良情绪,通过此疗法帮助卢某解决“乱贴标签”如“只有赚钱才能获得别人的认可”等不合理信念。二是通过贝克认知治疗,通过角色扮演及行为和情绪的自我观察让卢某放弃自杀念头。比如让卢某扮演子女的角度想,“妈妈如果死了”你是怎么想的? 2.行为矫治。一是采用正性强化法,针对卢某性格比较要强、要面子且内心自卑的特点。平时多给予及时正强化的表扬肯定。二是按照心理学21天工作法,针对卢某心思重,没有安全感的特点,结合其喜欢看书和写日记的兴趣爱好,注重“每日一省”,每天记录自己改造的点点滴滴,包括对帮助过自己的警官表达感谢,对自己的不足和过错进行反思。三是通过指导放松训练解决睡眠问题。 3.亲情帮教。搭建亲情帮教平台。一方面联系其前夫,让其女儿能常写信给卢某进行亲情帮教,同时鼓励其主动与家人尤其是给孩子写信,表达对家人的关心和汇报改造情况。另一方面,警察对卢某给予情感支持、主动关怀、正向指引以及及时强化的帮助。 4.团体辅导。鼓励其参加团体辅导,通过开展“认识自我、悦纳自己”、“沟通是关系的桥梁”、“珍爱生命,关爱自己”及“克服自卑、建立自信心”等团体辅导,帮助卢某调整认知,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学会与人沟通交往,学会悦纳自己,与自己、家人和解,获得成长,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第三阶段:动态评估测效果 教育矫治中后期,适时开展心理测量和效果评估,通过心理测量的结果变化了解经矫治后的个性因素改善情况。 第四阶段:阶段督导强巩固 一是对持续卢某开展个案督导和阶段性效果跟踪巩固,安排法律、心理知识及管理经验丰富的警察发挥特长、通力合作,实行内紧外松,继续对其做好管控。二是严格落实个别谈话教育,认真分析思想和心理动态,及时疏导规劝,帮助其正确改造。三是积极安排心理团体辅导活动和音乐干预课程进行后期巩固。
【教育改造成效】
(一)症状消失。卢某在入监初期存在的月经不调、幻听、失眠的情况已经消除,没有再出现自伤自残、自杀的念头,现实危险行为和心理危机基本消除。 (二)行为改变。 1.遵守监规纪律:能够遵守监规纪律,认罪悔罪,情绪较为稳定,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改造;能认真参加“三课”学习,尤其对心理学和法律方面的学习感兴趣。 2.主动汇报思想:能够认清自己的犯罪原因和危害,认罪悔罪,学会接受现状和体谅家人,能定期通过谈话或书信形式汇报自己的情况。卢某某多次在写给警察的信中表达对监区领导、专管警察的感谢。 3.参加文艺演出:在参加音乐疗法干预期间,卢某能较快适应团队小组,积极配合治疗师参与活动,克服其自卑心理参与演出,勇敢表达自己在活动中的感受和收获,教育矫治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4.人际关系和睦:性格较以前开朗,行事比以前理性,能够与她人和睦相处,服从和接受警察的管理教育,改造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心测变化。 2021年9月卢某某SCL-90(90项症状清单测试)总分98分,比刚入监时161分有明显下降,尤其是其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维度上有了较大的改善。 经危险性评估,自杀、行凶、脱逃三项危险类型的得分均为低分,特别是自杀倾向一项较以前改变明显。 (四)总结和思考 这是一起有高度自杀危险罪犯的教育改造案例。题目定为“手捧一米阳光”旨在表达为罪犯驱逐心中的寒冷,为其送上“光”的温暖和“生”的希望,引导罪犯“手捧一米阳光”驱逐心中的阴霾,照耀未知的改造之路。现结合矫治方案的实施和个案跟踪谈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在教育改造工作中要做到“五个聚焦”。一是聚焦解决实际。二是聚焦“情与法”相结合。三是聚焦循序渐进。四是聚焦问题导向。五是聚焦目标导向。 (二)在自杀危机干预中要抓住“四个关键”。分别是了解关键动机,找出关键原因,抓住关键问题,制定关键措施。 (三)在教育矫治方法上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测量评估与矫治工作相结合。二是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相结合。三是个体矫治与团体辅导相结合。 (四)在教育矫治效果上要把握“两个巩固”。一是力求巩固效果,防止反复。二是力求行为习惯养成和强化,防止走偏。 (五)在教育矫治对象上要形成“一个合力”。每个重点罪犯都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施策,才能取得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