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姚某,男,1982年4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居住地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2018年8月,因犯行贿罪被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2日。2018年8月20日,姚某到雨湖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姚某家有三人,包括其母亲和妻子。姚某的父母早年离异,姚某随其母亲生活至今。姚某与其妻子结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现在共同做一家灯具厂的代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姚某性格有些内向敏感,刚到司法所和社区时,其表现一般。姚某身体状况不好,体弱多病,入矫仅半年时间,就因病进行了三次手术治疗,并需要吃药、定期复查治疗。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姚某后,及时组织其户籍地社区干部、民警,姚某的妻子等矫正小组成员对其进行入矫宣告,强调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包括每月报到的时间、集中学习、参加社区服务、行为规范化训练、定位监管等规定,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对姚某的社会调查评估及社会风险测评,经综合分析为他量身定做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并在基础级过后,根据其基础级期间表现及时评估效果和调整措施。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姚某入矫后,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对其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守法意识,组织其参加了法制、道德和传统文化、时事政策、警示案例等集中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政策知识的专题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逐步适应并接受社区矫正。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在姚某入矫第一个月将其定为基础级,要求姚某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2小时,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基础级过后,司法所鉴于其体弱多病的实际状况,为其申请适当减免了社区服务时间和行为规范训练。司法所在结合其学历较高、经历较丰富的特点,组织姚某到户籍地社区参加力所能及的人文方面或其他志愿者服务等社区服务,如城市文明劝导、禁毒及扫黑除恶宣传等,培养其正确的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姚某在社区服务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姚某进行心理问卷测评、心理访谈,并针对司法所了解到的其自身状况、家庭状况及心理特征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采取每月定期谈话及上户走访的方式,并通过思想汇报和平时组织的教育学习机会,注重与姚某平等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倾听他的心声,帮他消除思想的疑虑,释放不良情绪,与姚某建立了信任关系。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为姚某建立起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及其家属等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教育措施,掌握好姚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通过日常考核、述写评语、升级管理等方式来肯定姚某的表现,每月将评分结果告知本人,引导和改造其思想和行为,其妻子和其母亲也很支持和配合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并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督管理。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其教育引导,通过鼓励推荐姚某适当地参加社区等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促进融入社会。在公益活动中有计划地对姚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帮助其增强法治理念,提高道德修养,同时培养其懂得感恩,回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姚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使其深受教育和触动,目前,他已经入矫半年,这半年,他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性格更加开朗平和,并以感恩的心回馈社会,融入社会,重塑了顺利回归社会的信心。2019年1月30日,姚某为所在社区低保户王某送去了超市购物卡、大米、油等慰问物资。随后,姚某又向社区其他部分困难家庭送去了总价值8000元的生活用品。同时,在这次春节前,姚某争取到公司部分物资支持,以公司名义自费购买生活必须品,并捐赠给部分困难家庭。姚某认为回馈社会、关爱社会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希望能对贫困家庭有所帮助。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司法所在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姚某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的特点后,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矫正方案和“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矫正举措,立足依法监管、人性化教育、精准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以情感召,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和生活帮扶。发挥好矫正小组各成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在生理和心理允许的情况下,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帮助其升华思想、净化心灵、重塑人格,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促使他用正确的方式融入社会回馈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好、矫治帮扶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