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大力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职工法治观念,龙山区司法局在宪法宣传月开展“普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11月21日在辽源天楹发电厂和富迪纺织厂区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专业的律师向企业职工讲解讲解了《劳动法》等与员工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车间职工纷纷询问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工作人员都做了一一解答,向企业员工就《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婚姻法》等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发放了贴近职工工作生活的法律手册和各类普法资料,如《宪法》《辽源市杨木水库保护条例》《安全生产法》等,并在厂院内悬挂了条幅。

【重点宣传内容】

1.什么是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劳动者的定义:劳动者主要是指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社会劳动、取得合法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公民。我国规定的劳动年龄一般为,男性 l6-60 周岁,女性 16-55 周岁。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劳动法在赋予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履行相应的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包括: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劳动者之间都享有平等就业权、不应受到歧视。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个人兴趣、爱好、学业及身体状况选择职业,他人不得强制干涉。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有权按个人提供的劳动,要求佣工单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款额,以货币支付报酬。 3、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受休息休假。加班加点不得超出劳动者第 41 条规定的限度。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当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低于法定标准时,劳动者有权要求改善条件,或有权拒绝提供劳动,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参加国家、社会及用人单位举办的有关培训。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如劳动者有组织或参加工会的权利,有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与企业签定集体合同的权利等。 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什么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形式,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其中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这种分类充分反映了劳动关系的实际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一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有一定的期限的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后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愿意,可以续订。这种合同形成式是当前最常见和常用的。 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订立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如不出现用人单位解散,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法律规定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完成某项工程建设的时间为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一是平等自愿原则。所谓平等,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条款,才具有协商的前提条件。所谓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而签定劳动合同,凡是采取强迫、欺诈、威胁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对方,或者所订条款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一致,都不符合自愿原则。二是协商一致原则。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进行充分的平等协商,在双方意思表示完全达到一致的基础上,再签订劳动合同。三是依法订立的原则。指订立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其基本要求有: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的内容,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如劳动者一方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承担合同义务的能力。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期限等必须合法。

【活动特点和效果】

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采取的普法方式和形式都很重要,直接影响到普法的最终效果,所以我们龙山区司法局为服务企业做到了多方面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了做好“法律进企业”组织保障工作,我局针对服务企业成立了“123”工程领导小组,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联动普法,并通过社区的网格了解企业的相关动态,形成了横向衔接、纵向成网的“法律进企业”活动的组织网络,从组织上保障了“法律进企业”活动的顺利完成。法律进企业”工作的落实,收到了较好效果。二是坚持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学法需求。首先搭建起法治宣传教育平台。针对龙山区辖区的企业建立了QQ群和微信平台,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内容。在普法的过程中我们选取的内容,多是社会热点和生活中常见的一些法律问题,使得受普法人群能够感兴趣,希望去了解法律。三是坚持抓好重点法律内容学习。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根据企业的实际,我们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专题讲座,大力宣传《宪法》《公司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为深入学习贯彻为了加强《公司法》《合同法》的学习教育,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都举办以期合同管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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