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家住河北农村的王某刚拿到中专毕业证不久就接到同学电话,说自己工作的拍卖公司在招聘,希望王某能过来,并且承诺月薪5000元加提成。听到这一消息的第二天,他即从老家买票赶到了北京,开启了自己的北漂生活。 在同学的引荐下,王某见到了拍卖公司的主管汪某。汪某向王某介绍说,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司提供的名单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有藏品拍卖。如果有的话,可以到公司进行免费高价拍卖,如果客户来的话,就趁机推销公司的收藏品并称可以高价拍卖。只要客户买了公司的收藏品,即可以按照成交价拿提成。王某表示,当时觉得这个工作并不难,再加上可观的工资数额,就很快答应了。 由于初入职场,工作经验不足,王某与客户交流不是很顺畅,很长时间也没挣到钱。后来,王某苦心钻研交流技巧,甚至下班后加班加点仍在工作,他认真学习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的《话术单》,研究不同客户的心理。一个多月后,王某与客户的沟通也有了很大进步,他在“师傅”的带领下谈成了入职以来的第一笔生意,拿到了提成5000余元。2018年1月18日,王某在自己的出租屋内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民警抓获。被抓时,王某一脸茫然,并不清楚自己犯了什么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某家属在得知王某被刑事拘留后,向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律援助。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霍薇承办该案。 霍律师接到法律援助指派通知后,及时到看守所会见了王某,了解相关案情。王某表示,他中专毕业后第一次到北京工作,自己文化程度并不高,对于拍卖公司的业务性质并不十分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份工作,挣的也是工资,怎么都没想到跟诈骗有关。经过检察官的教育,王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被害人造成的危害,愿意真心认罪悔罪,并写下了悔过书。 考虑王某的实际情况,霍律师认为,王某文化程度不高,对拍卖公司业务性质不十分了解,导致误入歧途,其本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是很大,入职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后真心认罪悔罪。鉴于上述情况,霍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建议检察官依法从轻量刑。 经综合考量,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产,数额巨大,但因王某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认罪悔罪,且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王某不予起诉。
【案件点评】
王某初入职场就触犯法律,构成了犯罪,这样的案例并非个案。近两年来,每年都会出现因入职不慎卷入犯罪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而这些犯罪人群又以外地进城务工人员居多,这一现象值得进城务工人员警惕。这就提醒进城务工人员入职新单位后,一定要擦亮双眼,若工作涉嫌违法犯罪要马上离开并报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案中,王某是幸运的,公诉机关严格依法审查案件,基于王某在案件中的作用和表现以及悔罪态度,在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努力下,检察机关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其得以重新开启新的人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