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份丝迁移申请函签名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腾讯公司官方宣布微信公众号上线粉丝迁移功能,订阅号和服务号可实现账号迁移,但目前只支持组织类公众号之间迁移粉丝,这一规定为公证介入微信公众号迁移成为现实。随着微信用户的普及,微信公众号间的迁移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微信公众号一旦完成,原账号的粉丝、文章素材、违规记录等数据全部转移到新的公众号,原公众号即注销,维护了公众号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3日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和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XX路店的负责人来到本处,申请本处为其提供的《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办理公证,本处经审查核实后认为,因本次公证是申请人提供的一份由腾讯公司官方提供的格式函件,应由原公众号主体和目标公众号主体共同签署,双方主体虽为同一人,但不影响主体资格的认定。故本处按照公证书格式第三十四式为其办理了签名、盖章公证,证明《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申请人的签名、印鉴属实。 本案件的关键是核实迁移的公众号和目标公众号管理者是否对公众号拥有合法管理权,主要利用公证处专用电脑监督公众号管理者登陆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查阅公众号原始ID。 重点审查公众号管理者的身份信息,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由公众号管理者登陆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仔细核对微信公众号的名称、微信号、认证情况、主体信息、原始ID等内容,电脑截屏打印存档。 微信公众号,是公众平台的一种帐号类型,面向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实现生产管理、协作运营的移动化,微信公众渠道能够给重视者推送文字、语音、视频、图片等数据,推送的内容以重要通知、兴趣互动或产品营销等推送出去,直指用户,精准营销。微信公众号已成为个人和企业网络宣传、经营的重要媒介,微信公众号及其公号下粉丝量的价值也水涨船高,成为一种隐形资源、虚拟财产。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是实现隐形资源、虚拟财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为当前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了法律支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鄂孝昌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注册号:XXXX,住所:孝昌县城区XX路XX号。 经营者姓名:孙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XX路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孝昌县XX路XX号。 经营者姓名:孙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签名、盖章 兹证明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与孝昌县皇家XX孕婴生活馆XX路店的经营者孙某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孝昌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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