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徐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徐某,男,2000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甘肃省兰州市。2022年6月14日,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7月5日起至2024年1月4日止。2022年7月13日,徐某到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徐某开展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帮扶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根据心理健康状况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徐某入矫时,因在此次寻衅滋事事件中,由于盲目信任、听从他人教唆所致,导致自己情绪非常低沉。执行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对徐某进行了实地走访,以全面了解掌握徐某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据了解,徐某出生于普通家庭,父亲身患残疾,母亲从小对家庭不管不顾,更是对徐某未尽过教导和抚养的义务。徐某的父母对徐某此次事件不闻不问,更是漠不关心。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加之学业未毕业又没有生活来源,故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心灰意冷。 针对徐某心理及生活的实际情况,执行地司法所为徐某确定了“心理疏导为主,重在帮助其自食其力生活”这一矫正思路,并相应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一是积极开展心理疏导,让徐某感到人间有爱,自己没有被放弃。二是积极为徐某争取政策扶持,帮助其父申请“残疾人保障金”,并为徐某介绍适合的工作,使其有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渡过生活难关。三是针对徐某的罪行情况,以责任之心为其开展相应的普法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切实提升其遵纪守法的意识与能力。 (二)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帮助重拾生活信心 徐某由于年纪较轻,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心理问题较为严重,需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治疗。城关区司法局心理矫治中心心理咨询师对徐某进行了专业的心理测量评估,测评报告显示徐某有显著焦虑症状,伴随抑郁、强迫、失眠、人际退缩等症状。经过执行地司法所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徐某现在的精神状况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从刚开始的沉默寡言、消沉回避,到后来的愿意与他人进行一定的交流。执行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担心徐某会出现焦虑病情反复,在日常矫正工作中,尽可能多的给予徐某一些关心和帮助。在工作人员日复一日的耐心疏导下,随着徐某的心理状况持续好转,性格较入矫时更为开朗、阳光,慢慢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表示愿意努力走出困境、积极生活。 (三)矫正小组齐心协力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根据入矫时的实际情况,徐某的矫正小组成员由具有一定心理健康工作经验的执行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居住地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徐某的父亲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共5人组成。根据《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徐某需每周到司法所报告,执行地司法所对徐某采取“入户走访+到所报告”方式开展面对面点检工作。2022年7月至10月,矫正小组与徐某交流沟通时,徐某称近期失业,他家的基本生活遇到了困难。诉说时,徐某情绪较激动。矫正小组成员鼓励徐某调整好心态,并告知徐某司法所会尽快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徐某必要的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时还与徐某所在社区协调,帮助落实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通过司法所、矫正小组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徐某生活逐步恢复正常,情绪也更加稳定、积极。 (四)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切实提升遵纪守法意识 在对徐某开展心理治疗疏导的同时,执行地司法所还对其有计划、系统性地开展法治、道德、政策、案例警示等教育矫正。徐某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通过对其开展《刑法》《社区矫正法》等与其罪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其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强化其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以及遵纪守法意识。司法所通过开展典型案例教育、正面引导教育等方式,努力帮助徐某,深化认罪悔罪意识。

【案例注解】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依法依规的严谨精神,更需要关怀关爱的人文精神。社区矫正对象面临心理问题时,需要及时给予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友爱关怀。本案中,通过及时给予徐某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治疗、耐心细致的关心关爱,帮助徐某顺利走出了心理困境,重塑了生活信心,真正践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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