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人员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徐某,男,小学文化,1973年9月出生,重庆市大足区人,2010年12月14日因盗窃罪被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11年2月投入永川监狱服刑改造。自入监以来,徐某性格偏激、固执,遇事不冷静,自认为是“老改造”,“破罐子破摔”心态严重,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典型,徐某日常行为给正常改造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鉴于此,监区将徐某列为重点罪犯进行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徐某在家中排行老幺,有四个姐姐,家里从小对其百依百顺,非常溺爱,导致其养成了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恶习。2010年3月25日至5月29日期间,徐某与他人窜至云南省弥勒县西一镇、西二镇、新哨镇、弥阳镇等地多次盗窃作案,其中徐某盗窃作案十一起,盗得黄牛十五头,价值人民币86886元。 2.现实改造表现 入监后,徐某认为自己在监区算是“老改造”,内心极其膨胀,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典型,劳动生产上也长期完不成任务,而且徐某认不清自己错误行为,认为生产劳动过程中都是质检员和小组长在无中生有地针对自己,甚至对民警、分监区长和监区长的教育都像过眼云烟,“左耳进右耳出”。2019年3月中旬,徐某因在电测工序上不认真执行工艺标准,质量检测不到位,导致产品问题,造成一定损失,被监区民警处理扣劳动改造分。在民警对其教育的过程中,徐某情绪激动、不服从管理,且语言顶撞民警,态度较为恶劣,监区对其扣教育改造分处理,徐某认为是质检员、小组长针对他,民警在利用这件事对他进行打击,导致其心理出现失衡,开始出现“破罐子破摔”的迹象。 3.顽固症结 (1)性格偏执,喜欢钻牛角尖。民警针对徐某违规扣分对其进行了多次教育,从多个方向、多个层面摆事实、讲依据,为其剖析利害关系,但徐某置若罔闻,始终认为自己什么都懂,自己的观点是对的,自己没有错,偏执心理严重。 (2)性格孤僻,以自我为中心。徐某入监以来,始终以自我为中心,不擅长与他人交往,交际方式以对人吼叫或与他人吵闹为主,常以怀有敌意的方式处理问题,朋友极少,导致徐某性格更加孤僻,没有自信与其他同改和谐相处。 (3)好逸恶劳,法律意识淡薄。徐某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漠,再加之好逸恶劳、贪图享乐,以身试法,多次犯罪。在服刑改造期间,曾经出现“破罐子破摔”思想,情绪易冲动,经常和他人发生纠纷。 4.心理行为分析 (1)SCL-90量表显示:善于抽象思考,有很高强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凡事特爱动脑子,好钻研,办事有点子,效率高,思维灵活而正确,反应敏捷而机警;躯体不适,常有疲惫、虚弱感觉,焦虑感觉大。 (2)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存在显著的掩饰倾向,所回答的问题缺乏真实性,不愿坦露自己的内心体验或加以掩饰;性格孤僻,睡眠不好,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有时会表现为担心、害怕而需要反复去思考某些念头或想法。 (3)COPA-PI显示:性格内向,从不轻易改变或放弃自己的观点,焦虑感较强,变态心理严重。 (二)教育转化过程 1.正本清源,消除错误认知 针对徐某情况,监区安排管理民警对徐某开展监规纪律、行为规范以及计分考核等教育,指出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及违规后受到的处理,帮助徐某从思想上消除错误认知,让徐某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推动徐某踏实、积极地改造。管理民警进一步指出,监狱规章制度是服刑人员改造的基础,因徐某无视劳动章程,导致整条劳动产线受到损失,应该受到计分考核的处理。徐某无视自身服刑人员身份,在民警教育过程中大吼大叫,指手画脚,态度恶劣,应该受到计分考核的处罚。在改造中徐某屡次和他人发生纠纷,需要反省自身的错误。民警处理问题是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对其处理是依法、公正的,应该从思想上找出自己存在的原因。 2.扭转认识,消除对立情绪 徐某遇事一直认为都是别人的错,很少去自我反思,从自我身上找原因,所以他一直用对抗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正确性。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民警及罪犯质检员已明确告知其工序手法存在问题,但徐某却认为是罪犯质检员在找茬,故意在民警面前摆弄是非。面对徐某的质疑和不解,民警立即找来外协人员对其工序手法进行现场检测,并指出徐某操作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在民警的帮助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工序熟悉,徐某工序手法已经得到了纠正,并且提高了生产产量,渐渐地扭转了自己对民警的片面认识,在思想、情感和生活上都渐渐产生了对民警的依赖,不说话的情况有了很大改观,甚至开始向民警请求提供一些必要的生活帮助。 3.亲情帮教,改变错误观念 徐某虽然之前每次与民警对话时,曾一度叫嚣“减不减刑无所谓”。民警通过旁敲侧击,发现徐某内心想减刑,只不过“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面子上挂不住。徐某家有1儿4女,其中一个儿子和女儿在读书,民警了解到其儿女希望徐某认真改造、早日回家。针对这个现象,监区结合心理学知识制定专门的教育改造方案,开展针对性教育。民警多次主动找徐某谈心,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从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等方面劝导徐某,分享子女读书、家庭和睦的相关故事,最终让徐某卸下面子包袱,从“减不减刑无所谓”向“我积极改造,争取多减几个月”转变,获得了民警的认可。 4.政策宣讲,增强改造信心 在改造过程中,针对徐某思想认知较差的问题,监区专门安排教育干事为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安排民警与其一起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向其讲解国家的发展壮大历程,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启发徐某对国家发展的情感共鸣,提升其国家自豪感,让徐某明白,国家越来越富强、经济越来越繁荣、就业机会越来越多,不用担心未来的生活、工作、创业的问题,现今的主要任务是安心踏实改造,积极争取减刑早日出狱。 (三)预期矫治目标 1.消除错误认知和对立情绪 在日常的改造过程中,持续通过讲明监规纪律和对其关心关怀,指出徐某曾经的思想认知错在哪里、如何改正,帮助其消除思想上的错误认知;通过日常管理,逐渐让徐某认识到民警对事不对人,让徐某感受到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逐步消除对立情绪。 2.运用亲情帮教促早日回归 子女对徐某的关心关怀,不断促其转变改造观念,让其意识到只有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才能早日回归家庭,利用徐某关心孩子和入狱后对孩子、家人有愧的心理,适时运用亲情帮教,用心教育罪犯,用情感化罪犯。

【教育改造成效】

民警通过较长时间的政策宣讲,逐步转变了徐某思想认识,结合子女关心、家庭呼唤等亲情帮教措施,帮助徐某建立了争取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的信心。民警通过与徐某的真诚沟通,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建立良好的互信平台,增强徐某对未来人生的信心、对妻儿的责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自由幸福的渴望,逐渐把消极改造状态调整为积极改造状态,并成为自己重获新生的动力。现徐某遵规守纪,改造思想稳定,与其他人相处较好,劳动态度端正,积极争取减刑早日出狱是现阶段最大的改造目标和改造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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