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谭某,男,28岁,小学文化,广东省湛江市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3年11月入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谭某从小成长在一个破碎的家庭,父亲在其不满周岁时去世,母亲随后改嫁他乡,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缺乏正常的家庭温暖和正确的教育引导,小学辍学后就开始混迹社会,结识社会不良青年,染上了不劳而获、游手好闲的恶习。 2.社会经历 谭某步入社会后在酒吧等杂乱的环境中工作,由于离开长辈的监督,自由空间扩宽,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年轻无知,对社会充满好奇,尤其是对异性一直保持一种向往及冲动。青春的启蒙没有得到及时争取的引导,17岁就开始谈对象,在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已育有一子,之后继续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通过网络方式认识女孩,与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后被逮捕判刑。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之初的数月,谭某表现中规中矩,但当女朋友出走,留下刚满周岁的孩子后,他产生了悲观情绪,加上没有亲人探望,觉得在监狱的生活是一种折磨,认为有人在背后诋毁、针对和孤立自己。由于不懂法律,他心里一直认为他和那个女孩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而不是强奸,认为法律对其不公,开始消极改造,对抗他人,不服从警察管理。从2015年10月开始频繁出现违纪行为,半年内违纪6次累计被扣11分。10月24日私自下楼打开水,被警察发现喝止,该犯因害怕被处罚,想要翻越监舍围栏,被及时制止。10月29日因对违纪被扣分一事感到不满,用剪刀实施自伤自残行为。 (三)心理行为表现 对谭某进行心理测试,90项症状清单测试结果显示其性格固执,即使是错误的观点,亦不大能改变;有时会有敌对性,经常有怀疑心,而无法相信别人,偶而认为会被人跟踪。中国罪犯个性分测验结果显示其犯罪思维程度一般,牵涉面中等。犯罪思维模式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惟利是图,自私自利,侥幸心理,胆大妄为,不择手段,虚假不诚,自律不严等。抑郁自评量表结果显示其情绪低落比较明显,经常感到毫无愉快心情,且持续时间也比较长;兴趣下降明显,对以往非常喜欢的东西则毫无兴趣,常有活着太累的想法;工作能力明显下降,常认为自己无用、无能,无价值感等;有时会哭泣、流泪,经常有疲倦感,食欲不振,睡眠欠佳,早醒,性欲也明显下降;敏感多疑,抑郁情绪明显,对人抱有敌意,反映过于激烈,容易冲动,较难与人相处。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一直认为法律离自己是很遥远的,约束很弱。对犯罪存在不正确的认知,认为双方自愿为前提的男欢女爱很正常,法院判刑过重。 2.情绪。与亲人失去联系,体验不到亲人的温暖,同时对自己的爷爷奶奶有强烈的愧疚感,情绪波动较大,觉得自己不能在年迈的双亲跟前尽孝,还让他们担心。被判刑后,其女朋友就抛弃刚满1岁的儿子不知去向,谭某担心儿子无人照顾,爷爷奶奶生活困难,雪上加霜,拖累了整个家庭,感觉非常内疚、自责。 3.行为。谭某年轻贪玩,易冲动、好面子、爱攀比,见他犯每月有会见有汇款,而自己只能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又不足以支撑自己的消费,加上负面情绪过重,逐步丧失了理智,多次与他犯发生矛盾,经常向干警打报告提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违反监规纪律,屡教不改。 (五)矫治方案 综合以上分析,为让谭某尽快端正态度,调整情绪,积极改造,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矫治方案: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到懂法知法。由于谭某文化水平低、眼光狭隘,思维方式较为幼稚,对他的教育改造中策略不能操之过急,要徐徐图之。警察利用监狱邀请湛江市司法局前来帮教之机,让法律顾问对谭某提供法律援助,对他心中困惑给出专业解答。安排谭某每周参加集体法律教育课,按照每周所学内容布置课后作业,定期抽查谭某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谭某课余时间多学习法律知识,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尽快走出对法律认知的误区。 2.营造良好改造氛围,发挥个人特长。由于谭某喜欢唱歌,监区便有意安排谭某参加歌唱比赛和大合唱活动,多多展现其唱歌才艺,让谭某迅速融入集体并和谐相处。警察适时找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需求,给予关注,让谭某感受集体温暖。 3.亲情感化,释放压力。经过各方努力,2015年12月,监狱终于和谭某的爷爷、奶奶和姑姑取得联系,并告之谭某的改造情况。谭某的爷爷和姑姑来监会见时泪如雨下,对谭某并没有任何的责备,更多的是温暖的问候,爷爷叮嘱他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家里人都在等他。当得知儿子现在由爷爷奶奶照顾,姑姑和叔叔每月都有接济,生活勉强过得去之后,谭某久藏心底的压力瞬间释放出来,低头哭泣,无法言语。会见结束后,谭某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开始反省悔悟自己的错误,决心积极改造。 4.积极动员,拯救身心。谭某曾因急性短暂性精神病被送往医院监区。医院监区组织本院医生和外请专家对谭某进行了会诊。谭某在住院期间,得到了医院监区的全力诊治,深切感受到了警察对他的关心,也得到了远方亲人的关爱,深受感动。经过治疗和教育引导,谭某的情绪逐渐稳定,态度变得诚恳,愿意与警察进行交流,愿意接受监狱的管理教育,心理隔阂也渐渐消除。 5.开展心理矫治,做好阶段性评估。在取得了谭某的信任,建立了良好的咨询关系后,专管警察与其商定矫治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及长期目标,从学法守法,到感化关怀、接受改造,再到摒弃恶习、完善自我、重塑健康人格。针对谭某矫治过程出现的反复,警察始终保持耐心、恒心和细心,跟踪了解其细致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约束,分阶段加强个别教育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估,适时调整教育管理策略,做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教育矫治,谭某未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情绪平稳,精神状态良好;能做到服从管理,接受改造,积极参加监区各项活动;与他犯相处融洽,能够心平气和的听取别人意见,正视自身的不足;主动向干警了解社会的就业环境,希望自己能够在出监后,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实现个人价值。 启示:对罪犯的教育和转化是一个漫长和艰苦的过程,不是开展几次谈话就能取得效果的,要做好打长期攻坚战的心理准备,本着挽救灵魂的态度和责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用心将罪犯改造成能自食其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