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目标引领规范戒毒人员陈某行为养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男,1992年1月生,小学文化,无业。家庭成员有父亲陈某志,母亲刘某,父母离异,自己未婚但有一个儿子,已经有5岁,由其母亲刘某照顾。2008年陈某因吸食毒品被某县公安局抓获送往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21年1月再次吸食毒品被该县公安局抓获送往该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4月由该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入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某从康复教育大队转期到常规矫治大队后,改造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思想情绪不稳定,容易爆发急躁情绪,多次违规违纪,甚至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习艺劳动中消极对待生产任务,经常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消极怠工或者出工不出力。拨打亲情电话时与家人联系较少,或者是通话时间很短甚至有时不欢而散。因此,该戒毒人员思想上悲观消极,情绪上暴躁易怒,行为上散漫抵触,缺乏戒毒目标。 二、方案制定 为了帮助陈某树立戒毒信心,坚定戒毒决心,修复亲情关系,针对陈某的具体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矫治方案。 (一)心理干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大队兼职心理咨询师与陈某进行谈心谈话,大队包管民警进行个别教育谈心。倾听其内心真实想法,解开心里思想疙瘩,循序渐进消除其对戒治的抵触心理。 (二)目标引领与正向激励相结合。每周对其设定生产产量和行为养成目标,逐步增加产量,逐渐严格标准,在其完成相应目标任务后,给予其充分的肯定和相应的奖励。慢慢帮助其树立戒治目标,重拾戒治信心。 (三)生活关怀与亲情修复相结合。生活上对其关心照顾,使其感受到党、国家和集体对其的关怀。联系家人,帮助化解陈某与家人之间的矛盾问题,得到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使其能够感受家庭的温暖和家人的关心。 三、方案实施 (一)心理干预。大队兼职心理咨询师多次与陈某沟通,初步建立信任。耐心充当一名倾听者,适时进行一些提问,鼓励他讲述他自己的经历、戒毒过程中成功和失败,倾听他内心的痛苦和快乐。从而详细了解陈某的吸毒史、家庭情况、与家人的矛盾问题、容易急躁的原因以及现在内心的真实想法等情况。多次找陈某谈心,帮助陈某释放心理压力,缓解内心的烦躁情绪。 (二)教育引导。大队包管民警定期与陈某谈心谈话,通过引导其反思吸毒对自己、对家庭所带来的伤害,进行悔罪认错。经常性地鼓励其正确面对现实,端正好心态,明确自己的目标,制定好规划,持之以恒积极参与戒毒矫治。给陈某讲一些成功戒治并保持操守较好的案例,教育引导他毒瘾是可以戒除的,但需要很大的毅力,更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只有自己从思想上树立信心、坚定信念,才能成功戒治毒瘾,除祛心魔。 (三)目标引领。对于陈某目标的设置,由简及难,由低到高。刚开始安排在习艺车间前段工序工位,每天完成120根数据线的份额。行为养成上,设定一周内不违规违纪。并将这一目标告知陈某,陈某爽快地答应。一周后,陈某勉强完成任务。接下来一周,任务量和要求不变,陈某又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第二次设定目标,每天完成150根数据线的份额,一个月内不违规违纪。第三次设定目标每天完成200根数据线的份额,一个月内不违规违纪。第四次设定目标每天完成300根数据线的份额,一个月内不违规违纪。以后每个月给陈某设定一定的目标,有工位的转换、生产任务量的增加、当生产小组负责人、当所在学员寝室负责人等目标,以标准越来越高的目标引领陈某的心理和行为慢慢好转。 (四)正向激励。针对陈某的特点,主要运用表扬及肯定的方式,对其在戒治过程中的积极表现,细小的进步、很小的成绩都及时予以充分、恰当的评价,给予其适当的习艺劳动分数、劳动报酬、日常考核分数奖励。并鼓励其再接再厉,取得更大进步。 (五)生活关怀。在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针对陈某的情况,向所申请生活物资爱心包,为其发放牙膏牙刷、洗衣粉、洗发水、卫生纸等生活物资,使其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了解到其右脚趾经常性的感染,及时带去医务室就诊,督促其按时涂药、注意个人卫生,并经常性的询问身体情况。鼓励其积极参加所、大队组织的节假日集体活动。慢慢地,陈某明显愿意与民警交流,袒露自己的心声,性格上也不再那么暴躁。 (六)亲情修复。很早陈某父母离异,父亲再婚,导致其缺失父母之爱。该员在一定程度上,对父母的离婚有怨恨心理。另一方面,父母对陈某每天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也深痛恶绝。其母亲独自帮其带着孩子,本以为有了小孩陈某会担起父亲的责任,谁知陈某不但不思进取,还重蹈覆辙,又走上了吸毒的老路。母亲对其很失望,有不太想管他的念头。针对陈某的家庭情况,民警主动与陈某父亲、母亲取得联系,定期与他们报告陈某在场所的表现和进步,并请陈某母亲寄了一些陈某儿子的照片过来,唤醒陈某对亲情的珍重,从内心深处反思自己的行为,从而激发其戒治毒瘾的内心动力。另一方面,包管民警经常与陈某交流,引导其尊重父母的选择,试着理解父母的行为,慢慢消除他对父母离婚这件事情的怨气。 四、矫治效果 经过半年的教育矫治,在队情研判会上,大队干警纷纷表示陈某的教育矫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思想上,该员从悲观消极变得积极乐观,看待问题不再极端,能够正确认识自身的不足和错误,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定的目标和规划,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也坚定了戒除毒瘾的决心。行动上,能够遵规守纪,积极主动完成生产任务,并先后担任生产小组负责人、学员寝室负责人,都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同时,与父母的关系也得到了修复,每次拨打亲情电话都能向父母汇报自己的情况、询问家里的一些情况,个人的整体状态有了质的改变。

【案例思考】

通过对陈某的教育矫治,回顾总结在教育矫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有以下几点深刻的体会。 (一)教育矫治应从思想入手。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很多戒毒人员表现在行为上的差异和过激绝大部分都是思想和心理上存在问题的外在表现。因此,我们在对学员进行管教时,应当首先从戒毒人员的思想上去加以了解和分析,首先解决好戒毒人员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那么其在行为上的问题也就能够迎刃而解。 (二)教育矫治需要多管齐下。戒毒人员的行为表现、心理波动或者是情绪失控,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需要从心理、身体、家庭等方面去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并通过教育引导、目标引领、正面激励、亲情感召、人文关怀等方式方法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帮扶矫治,这样才能起到1+1>2的综合矫治效果。 (三)教育矫治必须对症下药。世界上没有完全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同样,每一名戒毒人员的成长经历、社会经验、家庭背景、文化水平、性格特点都大不相同,一种教育矫治方法或者模式不可能解决所有戒毒人员的问题。因此,在平常的教育矫治工作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在充分了解和掌握戒毒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好针对性的方案,以期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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