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法医临床学复合伤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丁某,女,33岁,2016年5月10日被多人用拳头致伤头颈部及胸部等处,5月11日因“外伤致头颈部疼痛、四肢麻木1天”入院,查体:颈软,颈部压痛。四肢肌力2级,肌张力正常,感麻木。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5月10日头部CT、胸片、腹部B超示:未见明显异常。5月17日出院诊断为头颈部外伤,颈髓震荡伤?胸部外伤。 同年5月26日因“双下肢乏力、麻木16天”再次入院,查体:颈软,双上肢肌力Ⅳ级。双下肢肌力Ⅰ级,肌张力正常,腱反射对称存在,病理征(-)。左侧面部、上肢及双下肢感觉减退,指鼻试验正常,余共济运动查体不配合。出院诊断为脊髓震荡可能,颈椎间盘突出。 2017年4月21日尿动力学报告载:神经源性膀胱。

【鉴定过程】

轮椅推行入室,体表未检见明显外伤痕,颈软,颈部被动活动可,主动活动轻度受限。双上肢肌力5级,双下肢肌力4+级,四肢肌张力可,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2016年5月12日及2017年2月8日颈椎MRI片示:颈5/6椎间盘突出,压迫左侧硬脊囊及神经根,相应水平脊髓稍受压,颈椎各椎体未见骨折及脱位,颈髓也未见出血等明显外伤征象;2017年2月8日复查片较前片无明显变化。(图1~3)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2016年5月10日外伤,次日入院诊疗,病历记载有颈部压痛,四肢肌力2级,经临床行对症支持治疗后,目前双上肢肌力5级(正常),双下肢肌力4+级(较前有所恢复),但2016年5月12日及2017年2月8日颈椎MRI片均示颈5/6椎间盘突出,压迫硬脊囊及左侧神经根,相应水平脊髓稍受压,颈椎各椎体未见损伤,颈髓未见出血等明显外伤征象,上述影像学特征提示被鉴定人颈髓无确切损伤基础,伤后出现的四肢肌力下降多考虑为脊髓震荡所致,但脊髓震荡系指脊髓损伤后发生的一种可逆性功能紊乱,一般恢复尚好,因此,被鉴定人目前仍遗留双下肢肌力轻度下降(4+级),临床尿动力学报告提示神经源性膀胱,后果较重,但依据现有资料所提示的伤病情况,难以明确其发病机制,分析认为系在原有颈椎退行性变的基础上,与外伤共同作用所致,如外伤加重了椎间盘突出及神经根受压程度,但外伤参与度难以界定,暂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建议继续观察治疗后确定。

【鉴定意见】

丁某所受伤,暂不宜评损伤程度。 图1~3:颈5/6椎间盘突出,压迫左侧硬脊囊及神经根,相应水平脊髓稍受压,颈椎各椎体未见骨折及脱位,颈髓也未见出血等明显外伤征象;2017年2月8日复查片较前片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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