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宋某某追索孩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3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某社区的宋某某抱着孙子小天赐(化名)来到了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看到孩子后被吓了一跳,只见孩子的头比一般的孩子要大上一圈,头上还有许多大大小小凹陷进去的伤口、疤痕。问起原因,宋某某不禁老泪纵横。原来,宋某某的儿子孙某与郭某于2018年4月离婚,离婚后不到半年,郭某的现男友打电话联系孙某,告知郭某生了一个男孩,表示如果孙某不要这个孩子他们就准备送养。宋某某和儿子到郭某的居住地去看孩子,发现孩子头上大大小小布满了脓包,精神萎靡、嗜睡不醒,经送医院检查确定:孩子患有双侧硬脑膜下积液、化脓性脑膜炎、败血症等疾病。宋某某向郭某了解原因,得知孩子在没满月期间曾从床上跌落,但郭某从没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听之任之,才导致这一严重后果。宋某某将孩子带走,看着生命垂危的孩子,宋某某竭尽全力四处求医,经过南京、宿迁等医院的救治,孩子的命暂时保住了,治疗费共花去二十多万元,后续还得继续康复治疗。孩子的命虽然保住了,但后期治疗费用和抚养费用宋某某一家实在无力全部承担。2019年6月,孩子的父母达成协议并经宿豫公证处公证,约定孩子由其父亲孙某抚养,郭某支付抚养费,重大疾病由双方共同负担。但郭某除了出具一张载明“郭某欠小天赐医药费9万元”的欠条之外,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孙某也因不堪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而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小天赐面临着后续康复治疗无法继续的危困局面。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情况后,当天便受理此案,随即指派经验丰富的双庄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士清承办该案。承办人接受指派后,迅速与宋某某对接,详细询问了解案件发生的细节,承办人认为:孙某是孩子法定监护人,在没有依法变更监护人之前,奶奶宋某某监护主体资格不适格,无权代为行使诉讼。如通过诉讼变更监护权,程序复杂耗时长,不利于小天赐及时得到后续治疗。承办人结合本案特殊情况,提出通过公安机关或其他途径找到孙某,让其承担义务以缓解部分经济压力,同时通过非诉讼方式向孩子母亲郭某追索抚养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小天赐提供联动帮助,助其渡过难关,尽快化解矛盾。 一方面,承办人多次联系郭某做其工作,但郭某坚称自己有病,无力承担;另一方面,承办人协助宋某某对孙某失踪一事报警,公安机关一直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未予立案,孙某继续下落不明,援调对接陷入僵局。 承办律师及时把情况向法律援助中心作了报告,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宋某某之前曾到区、市妇联维权的情况,牵头组织了法院、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题会,会上承办人将案件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小天赐的不幸遭遇也让参会的各单位代表深表同情,后法院经研究同意暂以孩子为原告,以奶奶作为临时监护人提起抚养费诉讼;公安机关虽无法立案,但会积极配合帮助寻找孙某;区民政部门特事特办,将小天赐列为低保对象,当场收集小天赐的低保申报材料,并表示会尽快上报审批。方案确定后,承办人迅速整理材料到法院立案,代理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公安、法院、承办人、宋某某及其家人多头寻找孙某,但孙某仍然下落不明。考虑到诉讼时效,区法院于2020年5月建议原告撤回诉讼,待找到孙某后再提起诉讼。案件再次陷入困局,如何快速找到孙某成为了破解诉讼困局的关键。 案件停滞不前,可否通过冻结银行账号和手机微信、支付宝账号的方式来寻找孙某呢?谁来担任适格原告?诉讼请求能否变更?为此,承办人与区法院立案庭联系,建议以宋某某的名义提起诉讼,起诉儿子孙某及前儿媳郭某,要求返还垫付孙子的医疗费用,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二人的银行账户、手机微信、支付宝账户款项,得到法院支持。 2020年7月29日,承办人依法为宋某某返还财产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孩子父母二被告返还垫付的医疗费20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查封、冻结二人的银行账户、手机微信、支付宝账户款项。法院这一保全查封行动导致孙某因无法使用款项,终于露面,主动电话联系了承办人,经过承办人耐心沟通,孙某最终承诺会按时出庭。 2020年9月22日下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小天赐父母均到庭参加诉讼。原告代理人主张,虽然原告垫付的20多万元医疗费用已通过居民医保和大病医保报销了大部分,实际支付了6万多元,但报销在后,当时原告实际支付医疗费20多万元。小天赐的病情严重,目前仍需继续康复治疗,以后花费仍然巨大。此前被告郭某曾出具过9万元欠条。综上,现原告要求两被告返还其垫款的20万元不违反法律规定,鉴于二被告已离婚,要求各返还10万元。 2020年9月27日,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宋某某因小天赐的治疗事宜支出费用受到损失,二被告作为孩子的父母,因宋某某将小天赐送医治疗而未支付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不当得利,判决孙某向宋某某支付10万元,郭某向宋某某支付9万元。 判决后,“消失”一年多的孙某不仅履行了义务,母子俩还冰释前嫌,回归了家庭,现孙某正常按月给付母亲和儿子生活费用。另外,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人的积极推动下,妇联、医保局和民政部门也对该家庭给予了帮助,小天赐的低保申请也获得了批准。

【案件点评】

本案原属追索抚养费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在孩子法定监护人离家隐匿,诉讼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下,采取了诉外基层调解、诉前法院调解、请求当事人亲属及相关部门协助等方式展开了大量工作。后另辟途径,以孩子监护人为被告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查封账户,最终破解困局。 本案的特点在于法律援助律师在获得孩子监护人信息后,情法结合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感化,促使其思想发生转变,而不是冷冰冰的适用法律。与此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延伸拓展服务内容,帮助联系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助其办理低保等,体现了社会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援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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