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王某甲与张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北京市东城区的张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道路交叉口时,与驾驶人力三轮车的王某相撞,导致王某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场监控,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某交通支队作出认定,在本次事故中王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随后,王某家属王某甲不认可交警的责任认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某保险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共计43万余元。法院受理本案后,在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托东城区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迅速了解案情,开展调解工作,首先联系王某甲,询问其主要诉求。王某甲坚持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并表示其不认可交警的责任认定,认为监控存在盲区,所以在视频中无法确认张某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再加之张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故王某甲认为张某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与张某进行沟通联系。张某表示,他对本次事故表示歉疚,并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予赔偿,但因其自身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高额赔偿,曾与王某甲多次协商不成,因此产生纠纷。此外,由于本次事故认定张某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所能赔偿的金额也远小于王某甲提出的赔偿数额。调解员还了解到,王某甲及张某为同小区住户,且相互认识。在事故发生后,王某甲因母亲王某离世,一时难以接受,曾多次找到张某及其家人,要求“赔偿命钱”。 为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在调查了解纠纷事实后,迅速制定了调解方案。本案的调解分为两步:首先让各方在事故认定方面达成一致;进而协调赔偿金额。调解员在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某交通支队反复求证、反复查看监控录像后,对事故责任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后,查阅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案例,并向法院咨询了解此种情况的判赔标准,据以计算本案能支持的赔偿金额。情况确定后,考虑到王某甲对张某有较大抵触情绪,所以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 调解员再次找到王某甲,指出交警是在反复查看现场监控录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信度,监控录像能证明其母亲王某在本次事故中确实存在过错,因此应负主要责任,而张某的车辆为正常行驶,但因为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车速过快未能及时避险,导致事故发生,故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通过查看事故现场监控录像,也证明不了张某行车存在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既然其拿不出证明张某违法违规的证据,调解员建议其接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否则,即便走诉讼程序,因其缺乏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法院同样支持不了其诉求。 随后,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调解员还向王某甲阐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的计算标准和方式,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测算,指出其提出的赔偿金额过大,并说明了法院对于赔偿数额的专业意见,建议王某甲在法律框架内再作调整。同时,调解员也从邻里情劝解王某甲有所让步。最终在调解员情理法相结合的多次有效沟通下,王某甲表示愿就赔偿金额做出让步。 调解员趁热打铁,一方面向王某甲转达张某对本次事故的歉疚,另一边劝说张某多次登门致歉以表诚意,最终为调解工作创造了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条件,有效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各方同意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调解员组织各方“面对面”调解,让王某甲、张某及保险公司直接进行沟通。王某甲认可己方证据不足,愿意谅解张某,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张某则表示会尽全力给予赔偿,并表示今后会反省并改正。在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后,调解员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金计算方法,最终计算出由保险公司赔偿王某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29万元,张某表态自愿再给付王某甲2.5万元。各方对此赔偿金额均表示接受。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如下: 1.保险公司赔偿王某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29万元; 2.张某自愿赔偿王某甲2.5万元。 为进一步巩固调解效果,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司法确认。通过后续回访得知,各方当事人均已履行协议内容,对于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情况,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利,前期反复求证并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充分了解当事人情况和实际诉求后,抓住了本案的矛盾点,并制定出合理方案,有序推进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明确责任比例后,通过讲法、讲情等进行“背靠背”调解,既照顾当事人情感需求,又向其讲解法律条文内容,从法、理、情方面进行调解,并及时反馈对方当事人态度,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为双方面对面协商打下基础。其后,组织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和法院专业意见、当事人实际情况提出合法合理的赔偿建议,最终得到双方认可,有效化解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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