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XXXX年3月16日,王某在某工地上班时不慎被搅拌机绞伤左手,伤后就诊于当地医院。因案件审理需要,当地法院委托我所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王某的伤残等级重新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XXXX年3月16日至6月7日住院病历摘要 入院时情况:王某因“机器绞伤致左手疼痛流血伴活动受限3小时”入院,专科检查:左手第一掌骨基底部至中环指指蹼处皮肤逆行撕脱至掌骨头平面,撕脱皮肤挫伤重,活动性出血,大量细沙污染物粘附;大鱼际肌肉群及骨间背侧肌肉群断裂,第一掌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拇指掌指横纹平面离断,仅屈伸肌腱相连,离断面不整齐,大量细石污染物粘附;虎口横行挫裂,深及掌侧肌肉群,部分屈肌腱外露,大量细沙污染物粘附;第二掌骨远端骨折,波掌骨头,关节软骨破损并脱位,示指屈曲畸形,末梢色暗,张力低、毛细血管反应迟钝,中指轻度屈曲位,环指近节指腹长约2cm伤口,活动性渗血,末梢色红润、张力适中、感觉麻木。 诊疗经过: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检查,急诊行“左手背、拇示中指清创探查,第1、2掌骨骨折复位克氏针内固定术,第2掌指关节囊及侧副韧带修复术,血管、神经、肌腱(肌肉群)修复术”,术后予以对症支持治疗。 出院诊断:1.左手第1、2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左手背皮肤撕脱伤;3.左手大鱼际群挫裂缺损;4.左手拇示指开放性血管、神经、肌腱损伤,5.左手示、中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6.左手示指关节囊损伤;7.左手中指皮肤裂伤;8.左手异物残留。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王某步入检查室,神清合作,对答切题,左手拇指皮温较其他指皮温低,左手拇指、食指较对侧及其他指稍萎缩;左手拇指掌指关节屈曲可,背伸不能,左手拇指桡侧外展不能,指间关节呈屈曲40°位,可屈曲至60°(正常值85°);左手食指掌指关节屈曲25°(85°),伸0°(0°),近侧指间关节屈曲正常,伸-30°(0°),远侧指间关节活动正常;左手背见至左手拇指掌侧见一长为16.8cm条状瘢痕,最宽处为1.0cm;左手中指、环指及小指掌指关节、指间关节活动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 XXXX年3月16日、3月29日、4月17日X片3张示:左手第1、2掌骨粉碎性骨折,左手食指及中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左手第1、2掌骨骨折克氏针内固定术后。 2018年3月28日X片1张:左手第1、2掌骨陈旧性骨折,左手食指及中指近节指骨陈旧性骨折。
【分析说明】
1.被鉴定人王某因机器绞伤左手入院,临床诊断为:1.左手第1、2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左手背皮肤撕脱伤;3.左手大鱼际群挫裂缺损;4.左手拇示指开放性血管、神经、肌腱损伤;5.左手示、中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6.左手示指关节囊损伤;7.左手中指皮肤裂伤;8.左手异物残留。根据入院专科查体、急诊手术记录记载及复阅X片所示,上述诊断成立,且与此次外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本次鉴定检验时发现被鉴定人王某左手拇指皮温较其他指低,拇指及食指稍萎缩,左手背及拇指掌侧后遗条状瘢痕,中指、环指及小指关节活动未见明显异常,拇指掌腕关节、掌指关节及指间关节活动受限,食指掌指关节及近侧指间关节活动受限,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录C.8.2手指关节功能障碍评分表,左手拇指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25分,左手食指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15分,累计40分,依照同标准第5.8.6.13条,左手拇指及食指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左手后遗瘢痕不构成伤残等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因左手绞伤致拇指及食指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