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孙某,女,1993年12月生,大专文化,山东省青岛市人,因犯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宁夏兴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于2018年5月23日入监服刑改造。 孙某系累犯、毒品再犯,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4年7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在银川市看守所服刑,2015年5月31日刑满释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入监改造表现 孙某入监后,因其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引起了监区领导的重视,虽然孙某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监狱警察的管理,但其内心并没有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没有全身心投入到改造当中。孙某性格任性,长期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混迹,身上的社会习气很重、身份意识不强、行为养成较差,加之十五年的漫长刑期使其跌入绝望的谷底,遂产生了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消极思想,对未来也不抱憧憬和希望,觉得早获新生就像海市蜃楼,于是整天混刑度日,觉得什么都无所谓、改造也没有意义,甚至出现两次违规违纪行为。 孙某的犯罪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的青春,也给父母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耻辱。在入监教育期间,孙某总觉得毒品不是自己携带回来的,凭什么判自己十五年?孙某无法接受现实,更无心踏实改造。诸多因素导致孙某不能端正改造态度、正视罪犯身份,也没有一个明确而长远的规划,甚至因行为养成差出现违规行为,孙某不愿被约束,心态日渐消极,暴露出了自暴自弃、混刑度日、荒废年华的潜在危险。 (二)犯罪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孙某是家里的独生女,自幼由爷爷抚养长大,小时候孙某还算懂事,没有让父母太费心思,所以父母便放松了对孙某的管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成长的变化,整日忙于工作的父母,渐渐从孙某的世界里淡去,家庭观念于她而言变得模糊起来。孙某的爷爷是一名退役老兵,在其心中的地位无可替代,也陪伴孙某走过了生命中最无忧无虑的十九年。 孙某独立性很强,从十岁开始就能独自上下学,爷爷离世前也由她在床前照料。爷爷去世以后,孙某性格大变,怨恨父母、怨恨亲人,不听家人劝阻,一意孤行独自居住。终日放纵自己,流连于酒吧、KTV、夜店等娱乐场所,结交了一批社会青年,沾染上了毒品,走上犯罪道路。 在毒品面前,孙某丧失了理智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甚至把吸食K粉看成是一种时尚。随着“毒龄”增长,孙某的吸食量也逐渐增加,吸食毒品的种类也开始增多,由最初的K粉演变为成瘾性更强的——冰毒、神仙水、开心水等新型毒品。此时的她,早已将爷爷的遗训抛之脑后,视父母形同陌路,沉迷在虚无缥缈的毒品快感中无法自拔,一步一步跌入罪恶的深渊。 2.社会经历:学生时代的孙某生活平稳,初中时取得过长跑奖项,高中时争取到了交换生名额,曾赴加拿大渥太华就读六个月,大学期间,其在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工程系考取了全国工程造价员执业证书。2012年开始接触毒品被行政拘留,2014年参加工作后孙某并没有珍惜美好的生活,反而挥霍薪资,在娱乐场所吸食毒品,2015年刑满释放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三)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后, 对孙某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试,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孙某容易思想波动、情绪低落、不愿受到约束,是典型逃避现实的表现,加之孙某不懂得控制情绪,遇到刺激时反应过于强烈,情绪易被激发,但又不会在短时间内通过自我调整平静下来,容易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和改造质量低下等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孙某对生活失去信心,不愿意面对现实,把服刑改造的后果想象的过于严重,所以身份意识不强,甚至没有认识到犯罪的危险性、法律的权威性和刑罚执行的强制性。 2.性格因素:孙某最大的问题是性格自私任性、缺乏责任感、不喜欢被约束,对自由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认识不到深层含义,接受教育时,还不愿承认自己有“问题”。 3.心理因素:孙某原本是一个活泼外向的人,只是在遇到一些问题或者打击(例如:犯罪入狱)时,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勇敢承担责任,而出现一系列反常行为,妄图对抗或者逃避,这是典型的应激反应障碍,自我治愈功能较差,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内心不够强大,此类人员通常找不到自身价值,需要被他人认同。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孙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决定循序渐进,制定了全面的教育改造方案,帮助孙某尽快步入正轨:多挣分、早减刑、快回家。 1.加强政治改造,深化教育引导 监区领导及责任警官都很关心孙某,日常改造中谈话教育必不可少,经了解得知,孙某的内心并不像她所表现出的“冰冷”,孙某很在意警官们和同犯们对自己的看法。一开始,孙某觉得自己是因为“倒霉”才进了监狱,这是认罪悔罪意识差,政治觉悟低的表现,首先要让她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贩卖毒品的行为直接危害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安慰,必须要从自身查找原因,不能一味地把责任推卸给外界因素。得知孙某的爷爷年轻时有从军打仗的经历,抓住契机对其开展了一系列“红色教育”,在教育引导下,孙某对政治类书籍和红色英雄事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用对爷爷的思念建立起与革命年代的心灵对话,产生崇敬心理,深化了爱国情感,下定决心改过自新。责任警察向她推荐了《毛泽东语录》一书,让她在阅读过程中记录下随想,慢慢的孙某爱上了写作,慢慢的孙某终于敞开心扉写出了对家人深深的亏欠和对犯罪行为无尽的忏悔,在责任警察的指导下,她写下了《爷爷的书》,并作为参赛稿件,在全区监狱文化节演讲比赛上荣获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2.以文化人,以德塑人,以情动人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中华民族应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崇善、孝、德。一直以来监狱也坚持以文化人,以德塑人,以情动人的方式改造罪犯。孙某从小缺乏父母关注,对母亲抱有即怨怼又愧疚的复杂情绪,为此,责任警察有意安排了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孝的部分让其学习,为其讲述监区文化宣传栏里《24孝图》的故事。开展进一步的个别教育谈话,采用角色转换法,化解其内心逆反情绪,改变思想认知。孙某尝试着敞开心扉梳理母女二人的关系,效果出乎意料,不但打开了心结,还得到了母亲的原谅,现在孙某每个月都会给母亲写一封信汇报改造心得,母亲也会回信积极鼓励。 责任警官决定趁热打铁,借机帮助孙某树立信心,找到改造目标,引导其坚信唯有认真悔过、踏实改造、积极劳动、学习技能、早获新生、自食其力才是唯一出路、才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去年监狱举行开放日时,监区给了孙某一个宝贵名额,圆了其与母亲的团圆梦。自那以后孙某的赎罪意识更加强烈了,也懂得了感恩! 3.搭建平台,助力成长 历时一年的教育改造,使孙某认识到余刑很短,余生很长。鉴于孙某有一些组织能力,于是在召开犯情会议时,让其担任罪犯监舍执星员。担任执星员后的孙某表现更加积极,平常对自己的内务卫生严格要求,得到两次清监检查时的表扬,不但能够打理好自己,还能够督促其他同犯遵规守纪,帮助新犯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 4.投其所好,培养特长 在改造过程中,26岁的孙某难免会面对新犯的“无厘头”行为表现出耐心不足,于是引导她在传帮带的过程中发掘其中乐趣,观察每个人微妙的变化,从中汲取经验。监区开展文娱活动时,鼓励孙某大胆走上舞台。春节期间,监狱举办文艺节目汇演,在监区警察的大力支持下,孙某和其他两名同犯共同编排、出演了小品《致曾经的我们》。年终改造质量评估时,孙某测评得分为83,成绩稳定、偏上。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领导及责任警察这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孙某从一名消极的新犯蜕变成一名积极的老犯,从自由散漫到自我约束,这其中倾注了监区领导及责任警察的无数心血。教育改造好比“春风化雨入人心,润物无声见实效”,验证了一句真理——“人是可以改造的!”孙某告别了自私任性的阴暗面,回归了乐观阳光的本来面,还能够传播正能量帮助新犯,成为警官的“眼睛”和“耳朵”,也找到了新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