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家文化”理念转化青年戒毒人员韦某某逆反心理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逆反心理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指客观环境要求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所产生的一种强烈的反抗心态。青少年成长中为求自我独立对父母或师长所表现出来的反抗心态,正是属于逆反心理的一种表现。民警发现,一些因吸食毒品误入歧途的青年戒毒人员也同样具有这种心理,在戒治生活中一旦出现违纪行为,不难发现行为背后所凸显的年龄阶段性、半成熟和半幼稚的特征。逆反心理所引发的连锁效应,必将给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对此,民警既要正视青年戒毒人员身心发展特点,又要综合施策对其违纪行为予以及时的矫正。

【案例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韦某某,男,25岁,未婚,独生子,父母健在,小学文化程度。韦某某在入所前长期与“社会青年”聚集,在损友的误导下开始嗜酒、吸烟。因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意识和毒品危害认知,在损友的诱惑下,于2020年开始主动吸食传统毒品和软性毒品,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4月,韦某某被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戒治,入所初期存在不服从民警管理的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后,其思想和行为有所改善。某日夜间,韦某某与其他宿舍戒毒人员发生口角,甚至出现了打架斗殴的行为,被民警当场制止。民警对其开展教育谈话时,韦某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当即向民警承诺自己会检讨,并向被打者道歉。次日晚上,民警向全体戒毒人员通报时,韦某某未能按要求作出检讨,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纪律,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再次出现不服从的情况。为避免其“一错再错”,民警采取一系列介入矫治措施,化解危机。 (一)望闻问切,织密矫正“绸缪”。针对韦某某的异常行为,民警决定借用中医“望、闻、问、切”法,引导韦某某走出思想误区。一是加强观察。民警有意识地观察留意韦某某的学习、训练和生活情况,重点留意其异常举动并记录在册,从日常行为中找出“蛛丝马迹”;二是听取旁证。班组长、值班员以及韦某某同宿舍的戒毒人员均是韦某某日常接触最多的人员,民警分别与他们谈话,根据他们的反馈进一步了解韦某某的真实一面;三是知根知底,通过与韦某某的多次谈话,民警逐步了解其个人及家庭情况,尝试找出心理层面的“雷区”,并聆听其诉求,从而更好地掌握韦某某的性格特征、成长经历和家庭背景等情况;四是细致研判。召开研判分析会议,民警和心理咨询师认为韦某某在违纪行为上反反复复持续不断,这种异常行为与其错误认知和心理“包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经过深入观察和反复探讨,民警一致认为韦某某违纪行为的深层原因是内心的逆反心理,经研判分析韦某某的异常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是可控的。 (二)对症下药,找出心理“包袱”。在组织亲情电话时,民警发现韦某某神情恍惚、沉默寡言,其后又向民警报告表示不愿意拨打电话。民警询问其原因,韦某某并没有回答,时而东张西望,时而呆若木鸡,谈话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民警初步判断其可能存在家庭矛盾,于是转变思路采取灵活形式。一是由具有社会工作师任职经历的民警对韦某某进行心理辅导。该民警通过讲述自己曾经跟进的类似成功个案,特别强调家庭环境和个人心理特征,以引起韦某某的注意。民警将韦某某的经历体验与过往的成功辅导案例联系起来,积极寻求与韦某某的“共情”,打破韦某某自我封闭的内心世界。由于讲述的个案与韦某某的情况非常相似,韦某某有所触动但又装作毫不在意,民警没有趁机“说教”,而是让韦某某在谈话后利用休息时间写一篇心得,要求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然而,到了指定时间韦某某不仅拿不出心得体会,甚至谎称自己不识字。面对民警的多次询问,韦某某甚至开始表现出不耐烦。至此,民警认为单纯的个案辅导尚不能让其走出误区,需要使用青少年社会工作领域的其他方法。二是开设“家庭关系修复”小组。民警组织即将出所的戒毒人员开展“家庭关系修复”小组活动,并鼓励韦某某参加小组,加强互动。由于小组中的班组长和即将出所戒毒人员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戒治生活,他们对于修复家庭关系的渴望和对未来生活的期盼感染了韦某某,民警发现韦某某从只听不说到主动交流只隔了两节小组时间,可见韦某某的群体意识较强。而小组后续的课程中,更是让韦某某开始反思,他在小组作业中写下一句“我可能要好好反思自己、反思家庭”。为增强其归属感,其后民警又安排班组长、值班员和韦某某所在宿舍的戒毒人员共同建立互助小组,继续保持与韦某某的良性互动,以巩固小组活动所取得的效果。三是运用“音乐疗法”,民警带韦某某到谈话室,让其闭目放松,随即播放纯音乐《潇湘子》,通过旁白引导韦某某跟随音乐展开回忆和联想。全曲结束后,韦某某主动要求再听一次,民警同意了,在重播前民警提出希望能听到他的心声,韦某某也点头答应。第二次播放后,民警发现韦某某眼角湿润,正准备询问时,韦某某主动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指出自己一直认为父母放弃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承认自己面对自己的错误反复闪躲,认为自己是害怕民警的责备而企图“蒙混过关”,但对于民警的批评教育又心有不服。经过此次辅导,韦某某的心理“包袱”终于有所放下,为下一步的介入打下良好基础。 (三)循循善诱,重树正向观念。民警着重对韦某某开展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考虑其文化水平,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讲解,并以案例分享加深理解,使韦某某很快意识到自己逃避问题、存在反抗心理是不当的,并引导其接受现实安心参与戒治,理性思考自己和家庭的问题。尽管韦某某已经放下对过往家庭矛盾、对父母教育方式的成见,韦某某对自己的未来特别是戒治生活还没有正确的想法,仍然抱有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心态。于是,民警在观察其身上的纹身,让韦某某谈谈自己的感情经历。韦某某自述这个纹身是与女友一起纹下的,女友的出现让他的心灵得到安慰。民警认为这是一个“突破口”,引导韦某某认识到自己吸毒行为耽误了前程、耽误了难得的感情,激发其戒治动力,树立戒治目标。经过此类辅导后,韦某某的身份意识和守纪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在后续的课程学习中,通过民警教师的引导,韦某某重新建立起正确的三观,主动参与生涯规划和职业规划,没有再出现异常行为,日常表现良好。韦某某希望早日摆脱毒瘾,争取更好的表现,表示“出所后找个好工作,娶她为妻,建立自己的家,过好自己的生活”,民警对其改变给予了肯定。

【案例思考】

随着新型合成毒品的泛滥和吸毒行为的年轻化,不少青少年误入歧途吸食了新型合成毒品,这其中不乏仍处于青春期、“叛逆期”的青年戒毒人员。该类戒毒人员相对于其他年龄段的戒毒人员更难接受民警的教育管理,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戒毒人员,在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下,容易对规矩产生抗拒,这些都是逆反心理在作祟。而民警如果纯粹片面地用规矩来约束、教育此类人员,是较难取得实际效果的,极个别心理极端人员甚至会出现偏激、报复等情况,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解决青年戒毒人员的逆反心理问题要善于使用“大禹治水”的思维,即注重“疏通”和“分流”。“疏通”青年戒毒人员内心的“堵点”,适时进行情绪疏导和心理辅导,使其放下心理“包袱”。而“分流”则是采取一系列的教育矫治手段,借助青少年社会工作领域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方法,引导其抛弃错误的思想或者念头,将自身旺盛的精力应用到合适之处,将对世界的好奇心转移到正确的方向来,一步一步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本案例的戒毒人员韦某某,三观的缺失直接影响了他对生活的正确认识,出现人前人后两个模样的情况,其根本原因还是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乏。针对此类情况,省南丰所民警充分运用“家文化”教育品牌理念,以“家”为主题教育引导韦某某此类青年戒毒人员,首先以“望闻问切”方式,加大对其信息的掌握力度,综合分析其异常行为的根本原因;其后使用个案辅导、家庭治疗小组、音乐治疗等多种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坚持“助人自助”理念,促使戒毒人员自己意识到问题所在,懂得自我反思和自我归因,改变以往错误的执念。由此可见,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教育方式的偏差,直接导致了青年戒毒人员误入歧途,而这些缺失得到了填补、偏差得到了纠正,这些戒毒人员又会很快走出心理的“雷区”,对场所更加适应,对未来充满希望。这是青年与中老年男性戒毒人员的明显区别。因此民警采取的教育矫治方法也必须根据年龄段特点精准施策、“对症下药”,不能只靠“堵”和“防”,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一方面不断树立规矩意识,另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善用场所“家文化”理念,推动戒毒人员互帮互助,从而使青年戒毒人员对家有新的认知,弥补过往成长的一些缺失。 对具有逆反心理的戒毒人员,民警既要把握这类人员的问题共性,又要充分考虑个体差异性,扭转错误思想、树立正确认知。对此,民警要吃透“家文化”教育理念和思想,既要不厌其烦地做好这类戒毒人员的“家长”,又要细致认真地做好他们人生的“导师”,努力寻找突破口,及时把握机会,善用“助人自助”,促使戒毒人员转变心态、走出误区、正向发展。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例中采用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方法以及“音乐疗法”等工具,需要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或从业背景的民警来主导,以确保专业、可控、有效。此外,家庭教育缺失或偏差对青年戒毒人员影响、辅导对策及与之相关联的生涯辅导等问题,需要民警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在更多的类似个案中加以实践、探索和总结,推动戒毒教育矫治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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