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了进一步增强人民宪法意识和法治精神,2022年11月23日,永乐司法所结合单位所在区域居民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吸引了大批居民群众,通过在单位门前进行了以发放宣传单、现场接待群众咨询的方式,对于宪法、民法典及各村居民普遍关注的货物运输及购销合同等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通过宣传宪法精神和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永乐司法所区域广大居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后又经历了五次修改,并形成了52条宪法修正案。 (二)宪法的构成 宪法共由5个部分构成。包括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三)“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四)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五)宪法和我国居民的一生有什么关系 1、出生。从出生的一刻起,开始受宪法保护。《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上学。《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成年。《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上大学、参军。《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毕业工作。《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二章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结婚生子。《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宪法》总纲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7、退休。《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活动特点和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对于宪法、民法典及货物运输及购销合同等法治宣传及普法服务,所涉内容与民生息息,受到了在场居民朋友的广泛好评,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司法所辖区居民朋友们对宪法及宪法日有了更深入认识,有效地增进了百姓对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在未来的工作中,永乐司法所将积极探索形式更加亲民的法治宣传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同心同德共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