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孙某,41岁,初中文化程度,未婚生育一女,20余年吸毒史,三次被送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1月因吸食冰毒被送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广东省女子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后,孙某积极参加教育戒治,表现良好,先后被评选为“学习标兵”、“劳动积极分子”等。2018年5月份,孙某突然变得情绪低落,戒治态度消极,经常因小事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矛盾冲突,违反所规队纪,以前的热情开朗变成了如今的沉默寡言,甚至晚上还时常偷偷哭泣,失眠少食,由原来的“学习标兵”变成“管教重点”人员。
【案例基本情况】
(一)孙某异常行为的原因分析 孙某的异常行为出现后,大队民警召开了思想动态分析会,对她的心理、行为表现进行了分析研判,找出孙某的问题症结主要在于以下两方面: 1. 担心女儿的下落 孙某的女儿小豪(化名),现年7岁。原由孙某与现任男友李某共同抚养。2018年1月孙某吸毒被抓后,因联系不上其法定监护人,小豪被公安机关送往当地福利院代为监管。入所以来,孙某先后多次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联系家人,希望他们能去福利院看望孩子,甚至将孩子接老家抚养,但均无回音。随后,孙某委托男友李某去福利院接小豪回家抚养。2018年5月,孙某收到男友李某来信,称福利院拒绝李某探望小豪,更不允许李某将小豪带走抚养,现不知小豪的状况。听闻此消息,孙某对小豪的近况担忧不已,担心、怀疑小豪是否如公安机关所说的被送去了福利院,还是已流落失踪。 2. 担心女儿的安危 即使小豪身在福利院,孙某对小豪的状况也表示担忧:福利院为何不让人探视小豪?小豪在那里能不能吃饱穿暖,有没有被欺负受虐待,是否因为妈妈的身份受歧视?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孙某心中,越想忧虑就越多,根本无法安心戒治。 (二)“三步走”助孙某开解心结 鉴于以上原因分析,民警决定通过“三步走”,解除孙某思想症结,恢复戒治信心并投入到正常的戒治生活中去。 1. 落实孩子去向,安稳孙某情绪 民警与孙某的遣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获取小豪所在福利院的联系方式后,立即与福利院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情况。福利院老师首先证实了小豪在其院内监管,接着介绍了小豪入院以来的喜人变化,小豪从怕事怕人到逐渐接受周围的同学、老师,一步步敞开心扉,变得活泼开朗,现在已经能非常安心的在福利院生活。在听到福利院的反馈,确认了小豪的去向和生活近况后,孙某低落、抑郁的情绪开始好转,不再哭泣、失眠、少食,与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也慢慢恢复了正常的谈话交流。 2. 进行法律援助,解答孙某疑惑 为了进一步消除孙某对小豪被公安机关托管在福利院事情的疑惑,民警一方面与公安机关、福利院深入沟通和协调小豪的监护和探视事宜,另一方面向相关法律部门咨询、了解儿童监护、收养的法律法规,解答孙某对于福利院拒绝其男友李某探视小豪和收养的疑惑: 首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若联系不到其子女的其他监护人或无其他监护人,会把其未成年子女送往当地福利院暂时代为监管,不会让未成年人员随意流落在社会上。其次,由公安机关送往福利院的未成年人员,不能随便接受探视。有亲属关系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核实批准,才能见到未成年人员。这是既是对未成年人员的保护,也是对家属的保护。再次,民警找到民政局工作人员询问儿童收养事宜,被明确告知,收养需要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查、登记等正规司法程序,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李某在收养年龄上就不符合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因此不能收养小豪。最后,孙某若想委托他人代为收养小豪,必须要先放弃对小豪的监护权才可以办理收养手续,这就意味着孙某从此之后与小豪就没有法律关系,不再具有对小豪的监护资格。 在听了民警关于儿童监护和收养的法律解答和情况说明之后,孙某对小豪生活去向的心结最终得以破解。事后,孙某主动找民警谈话,表示之前她对监护权和收养的法律规定不了解,以为收养只是将小豪暂放在李某那里寄养一段时间,自己出所后可以再重新接回抚养,但事实并不如她所想象的那样简单,多亏了民警在法律上给予她的帮助,否则她将会因为不懂法而酿成大错。现在她对民警尽心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感动感恩,对民警警察身份由敬畏到信服,对民警的真诚和善意由心存怀疑到亲身体验,她后悔之前的消极表现给她早日出所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3. 别样亲情帮教,助力孙某戒治 在孙某的心结解开后,为了进一步激发孙某的戒治动力,增强她的戒毒信心。民警为孙某精心制定了一次探视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教活动——“别样亲情,给孩子不一样的爱”。 (1)在探视程序上,民警与公安机关、福利院进行联系沟通,协商办理进行探视的手续。 (2)在探视形式上,考虑到小豪的心理承受能力,民警前往探视时全部着便服,佯装成孙某的同事,对小豪说妈妈因为工作太忙不能前来看她,等妈妈工作不忙的时候,一定来把她接回家。 (3)因为小豪是孙某的非婚生子女,根据有关的探视规定,孙某不能外出探视。为此,民警集思广益,决定替孙某录制视频,让她把想要对孩子说的话录下来,在对小豪进行探视时播放。同时探视恰逢小豪生日,民警建议孙某手绘爱心卡片送给女儿。 探视当天上午,民警带上了礼物来到小豪身边,并告诉小豪,这是来自妈妈的礼物。乖巧懂事的小豪在看到妈妈的亲笔画及录像视频时,对着录像中的妈妈,低声地说出了“妈妈,我想你……,你快点把我接回家,我一定会乖乖的。”民警用镜头记录下了探视小豪的全过程。当天下午,孙某观看了探视录像,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当看到小豪说想妈妈了的时候,孙某泪流满面,紧握着民警的双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她说:“知道孩子过得好,我就放心了,现在的我能为孩子做的事情不多,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要好好地戒毒,真正地远离毒品,才能在以后的日子里给予他完整的母爱和正常的家庭生活。” 在民警的帮教和孩子的激励下,此时的孙某终于重新找回了人生目标,眼光里多了以前没有的坚定,戒治动力十足,劳动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不再违纪,积极主动配合民警宣传分享自己的事例,让其他戒毒人员相信民警,好好戒毒。
【案例思考】
(一)加强对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是激发戒毒人员戒治动力、增强戒毒信心的重要手段。吸毒单亲妈妈被抓后未成年子女的教养问题,目前逐渐成为不少女性戒毒人员的戒治阻力,给她们的教育戒治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困扰与担忧。我们探索创新“走出去”的工作思路,开展戒毒人员所外探视、民警替代探视等多种亲情帮教实践,让亲情回家,这样既能促进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能提升戒毒人员的戒毒信心,让身在所内的戒毒人员安心戒治,让身在所外的戒毒人员家属看到希望。这种做法,受到了戒毒人员的一致好评,她们纷纷表示,看到孩子在那里受到良好照顾,自己也能更安心的戒毒,以后一定不辜负民警的期望,彻底戒毒拒毒,伴着孩子开心健康成长。 (二)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宣传,树立人人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对于民警来说,在遇到问题时,应向公安机关、法律援助等部门咨询,了解清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用最恰当正规的语言解释问题。对于戒毒人员来说,民警应根据一些常见常遇问题,为她们普及推广法律知识,让她们知法懂法,用法律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