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通过“特殊会见”拉近“三无”人员马某与警察心理距离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禁毒工作的重视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戒毒场所“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收治的戒毒人员身份呈现多样化趋势,其中,“三无”人员因其基本信息模糊、缺乏家庭帮教、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来源等原因,给戒毒警察的管理和教育带来较大的困难和阻力。 戒毒人员马某,女,33岁,黑龙江人,小学二年级辍学。2019年10月转入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在进行入所信息登记时,警察发现马某无户口信息、无可联系亲属、无固定住所和工作。警察在个别谈话中得知,因家庭情况特殊,马某刚出生便被父母送至山东爷爷奶奶处抚养,8岁时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她返回黑龙江家父母家中。由于长期未曾共同生活,马某与“新家人”之间矛盾重重。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12岁的她便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的马某历经了22年的四处流浪,直至误入歧途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 初入所时,马某对自己的经历轻描淡写、态度冷漠,再三表示她不在意自己的“三无”身份,并刻意与管教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对警察的关怀帮助有躲避倾向。在对其进行入所教育时,马某同样表现出明显的消极、抵触情绪。除此之外,她不和班组内其他戒毒人员交往,自我封闭,敏感多疑。 从长远来看,马某“三无”身份还会存在出所时无缝对接难、出所后无处容身等问题。针对此种情况,为拉近马某与警察的心理距离,帮助她解决后顾之忧,提高其戒治主动性,二大队警察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案例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马某的个人经历及家庭信息,逐步打消她对警察的戒备心理,二大队实行分级谈话制度,大队长、管教副大队长、责任警察从不同角度分别与马某个别谈话。大队长从政策层面向马某讲解所内人文照管、亲情帮教、所外无缝对接等具体政策措施;管教副大队长从教育层面向马某讲解亲情、孝道以及教育矫治对人的重要作用;责任警察从人际关系层面讲解班组和谐团结的意义。分级谈话使马某意识到大队从上至下对她的重视,她的心绪得到一定疏解,慢慢吐露心声。警察了解到,她悲观消极的根源是其从小缺乏家庭关爱和安全感。 由于马某文化程度较低且对警察有抵触情绪,在入所初期马某学习效果差、进度慢。加之多年的流浪经历,马某对亲情、人际关系观念较为淡漠。根据此种情况,大队警察制定了具体的教育措施。一是开设扫盲课程,对马某进行基础文化知识的讲解,并布置扫盲作业,培养她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习惯。二是以《弟子规》中“孝悌”篇的讲解为开端对马某进行亲情教育,以唤醒她对父母亲人的爱。三是对马某所在班组开展以和谐人际关系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引导马某及其他戒毒人员认识到人的社会性和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四是创新学习形式,推荐马某至大队手语操兴趣班,着重学习《中华孝道》《礼仪之邦》《千字文》等手语操,寓教于乐,提高马某学习积极性。经过一系列的教育措施,马某不仅顺利地通过了入所考核,还逐渐地融入班组,性格上较入所初期有积极改变。 通过一系列的深度谈话和教育措施,马某向大队警察表示出想寻找亲人的意愿。二大队立即开展工作,先是和马某的办案单位联系,由于马某是“黑户”,加之她离家出走时日已长,公安机关并没有马某及其家人的详细信息。与办案单位联系无果后,二大队警察采取另一种方法:仅凭着马某提供的模糊信息,从市到县、从县到乡、从乡到村逐层、多部门打听,最终联系到马某父亲所在的村庄。2020年春节前,马某终于和父亲拨通电话,她的一句“爸爸,我错了”令电话那头的父亲泣不成声,他说:“犯错了不可怕,改正就好,你要遵规守纪,等过完年,我去看你。”联系上家人的马某终于卸掉了心里的包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一心等待着农历年后的探访日。较之以前,她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学习训练中,能主动帮助身边的其他戒毒人员,也不再抗拒警察对她的关怀帮助。 春节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马某父亲无法动身前来,满怀希望的马某着急又失落。为了稳定马某情绪,二大队警察创新形式,通过录制视频“会见”的方式,将马某的视频发送给她父母,并将马某父母录制好的视频给马某观看。在看到父母视频时,马某泪如雨下,她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被突破,紧紧地拥抱着警察,不断地表达着感激之情,并表示会积极主动接受教育矫治,以早日回归家庭。

【案例思考】

(一)寻找教育矫治突破点 在本案例中,前期的个别谈话、入所教育、寻找亲人等工作,是逐步感化马某的重要方法,“特殊会见”则是打破马某心理防线,拉近她与警察心理距离的关键,是突破点。因此,在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准确地寻找到突破点,警察的管理教育才能更好地走进戒毒人员心里,教育矫治工作更会事半功倍。 (二)后续帮教巩固戒治效果 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马某逐渐接受他人帮助,学会融入集体,戒治主动性明显提高。但教育矫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育矫治效果仍需长期观察。这就需要管教警察付出更多的耐心和精力,持之以恒对其进行教育矫正。在对马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联系到家人只是初步的成果,马某仍会面临上户口、出所时无缝对接、出所后就业等一系列的难题。因此,对马某的教育矫治不应止步于联系上家人,还需继续开展帮扶教育,联合家人开展亲情帮教,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只有做实这些后续帮教工作,戒毒人员在所内的戒治效果才能得以巩固。 (三)创新工作形式至关重要 在对马某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二大队创新谈话方式,逐级对马某进行个别谈话,使她认识到大队对她的重视和关心。并在入所教育中引入国学经典、手语操等内容,很大地提高了她的学习积极性。除此之外,在新冠肺炎疫情之下采取特殊的视频“会见”方式,对安抚马某的心情、提高戒治主动性有很大的作用。随着戒毒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戒毒人员构成逐渐复杂化,在具体的戒毒工作中,戒毒警察应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之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教育内容,以取得更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四)戒毒工作需社会多方合作 在帮助马某寻找亲人的过程中,警察曾经联系过市(县)公安局、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无一例外都积极支持戒毒工作,尽可能提供准确的信息,直至顺利联系到马某的家人。马某的家人也表示出对国家戒毒政策的理解,并愿意接纳、帮助马某。由此可见,戒毒工作不仅只局限于戒毒场所之内,还需社会多方的合作。只有在社会上形成合力,戒毒工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五)人文关怀应扩大覆盖面 人文关怀不应只局限于“三无”人员,还应扩大覆盖面。许多戒毒人员由于长期吸食毒品造成了与家人关系紧张或患有疾病等后果,这些都是影响戒毒人员戒治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扩大人文关怀覆盖面,帮助更多戒毒人员恢复亲情关系,帮助患病戒毒人员克服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疾病,这在戒毒工作中是极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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