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 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民法典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重庆市万州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区委加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的部署,2020年9月28日到30日,由区委组织部在万州区委党校举办了《民法典》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镇乡街道政法书记和司法所负责人共101人参加此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帮助基层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带头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宣传内容】

培训班邀请了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秦祖伟重点对《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时代特征和价值共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强调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的生活为根基,是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指出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并通过具体案例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趣味性。 区委党校法学副教授段守万以《民法典》之合同篇为题开展专题讲座,运用大量的案例深入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创新与完善,以及在经济活动中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需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培训内容兼具实用性和指导性,深化了镇乡街道政法书记和司法所负责人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解掌握。 培训班还邀请了重庆金牧锦杨万州律师事务所万州分所主任于海明、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邱德华、重庆金牧锦杨万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傅小波分别讲解了《民法典》之物权篇、《民法典》之人格权与婚姻家庭、《民法典》之侵权篇。于海明和邱德华律师阐述了分编的重要意义与新规亮点,紧密结合当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解读了物权编与人格权编重点条款,主要对物权变动中的相关规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创新规制进行介绍,以及对人格权编的特性、延伸保护和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具体分析了法定救助义务、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肖像许可使用、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法条。傅小波律师以侵权责任的行为、结果、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要件的逻辑关系展开,逐一地讲述了《民法典》侵权篇关于各要件的具体规定;以一人一行为的简单侵权为分析基础,讲解了共同危险、分别实施侵权时的共同责任问题。根据受侵害的是人身权益还是财产权益的不同类型,分别讲解了侵权责任编关于侵害两类权益的责任差异,特别是人身权益受损时的财产损失、财产权益受损时的精神损害等特殊情形。还阐释了民法上认定过错的具体规则,并以此为基础,详细讲解了两种过错推定责任情形、五种无过错责任情形的具体适用要求和免责事由。最后,介绍了行为与结果间因果关系根据近因原则加以认定的具体规则。 培训班宣传内容深刻把握《民法典》颁布实施对加强民事权利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和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将《民法典》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履职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从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的高度,真正吃透《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切实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学员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法治自觉,全面加强与之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政府诚信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活动特点和效果】

《民法典》通过后,万州区委组织部及时作出部署,万州区委党校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巧用“加法”与“乘法”思维,多措并举推进民法典深度培训,力争使学员弄通“法条”,悟透“法理”。所谓“加法”,就是邀请专家学者来“加”盟,技术手段有“加”成。树立开放式培训理念,善于借助外脑,通过邀请高校知名专家学者、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等形式,举办常态化专题业务讲座,组织镇乡街道政法书记和司法所负责人参加《民法典》法治专题培训。所谓“乘法”,即同堂学习出“乘”效,课后检验促增效。树立共享式培训理念,利用万州区委党校培训资源,建立民法典共同培训交流机制,形成培训合力。通过学员讨论、课后分享等方式,强化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用专题讲授、案例教学、学员研讨等教学形式和方法,切实把听课、读书、思考、自学等环节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万州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努力增强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参加培训班的同志纷纷表示,作为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骨干,将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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