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侵权产品证据保全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谭某于2018年7月4日打电话到公证处咨询,称安顺有商铺出售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的铅笔,特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详细询问谭某公司所生产的铅笔及铅笔外包装所有权情况。谭某介绍了其公司所生产的铅笔情况,表示铅笔盒的外包装所有权归其公司所有。公证员一次性告知谭某所需材料,考虑到谭某在外地,为其预约了时间。2018年7月9日,谭某携带公证所需材料来到公证处,在确认其身份以后,公证员进一步核实了谭某出具的证明资料是否真实,同时电话向谭某公司复核,所有信息核实属实后,公证员及两名公证人员与谭某一同到出售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铅笔的商铺,由谭某出资购买了与其公司生产的外包装相似的铅笔及其他几样商品,商铺为谭某开具了商品销货清单并加盖其商铺的发票专用章。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依次拍摄了谭某所购商品,并将所拍照片附在公证书之后,随即将谭某所购商品密封并加贴有公证处公章的封条。根据现场购买情况为谭某出具了证据保全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 )XX字第XX号 申请人:A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A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谭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证词内容 公证事项:证据保全 申请人A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谭某申请办理对其购买安顺市A店所出售的玛K牌办公书写铅笔12支HB(9002-12)、森林王子牌HB12PCS高级书写铅笔、现代美牌高纯度碳素油墨12PCS考试笔、JLQ-041HB10支装大头皮铅笔、申士文具18K精品记事本、日天牌便利贴、小怪才2B考试超洁橡皮及源动力牌HB10支装书写铅笔的购买过程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B、C于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下午十四时二十分,与A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谭某共同来到安顺A店铺,由谭某出资购买了玛K牌办公书写铅笔12支HB(9002-12)(三盒)、森林王子牌HB12PCS高级书写铅笔(两盒)、现代美牌高纯度碳素油墨12PCS考试笔(两盒)、JLQ-041HB10支装大头皮铅笔(一盒)、申士文具18K精品记事本(一本)、日天牌便利贴(一本)、小怪才2B考试超洁橡皮(一盒)及源动力牌HB10支装书写铅笔(一盒)。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图片【玛K牌办公书写铅笔12支HB(9002-12)、森林王子牌HB12PCS高级书写铅笔、现代美牌高纯度碳素油墨12PCS考试笔、JLQ-041HB10支装大头皮铅笔、申士文具18K精品记事本、日天牌便利贴、小怪才2B考试超洁橡皮及源动力牌HB10支装书写铅笔】为现场所购,A出具的产品销货清单一份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 :1、A出具的产品销货清单一份 2、照片图纸十三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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