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摘要】 受性格缺陷、生活环境变化、人际交往紧张等因素影响,一部分服刑人员认知产生偏差,导致逐渐偏离正常改造轨道,如不能及时干预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则对服刑改造生活产生重要负面影响。本文就一例服刑人员产生认知偏差的成因、运用合理情绪疗法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以及最终回归正常改造生活的个案进行分析,提出一些粗浅的教育矫治实践经验。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45岁,辽宁省辽阳市人,高中毕业,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入监以来表现出性格孤僻、固执、易激惹,与生活小组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多次因生活上的小问题与他人产生摩擦,被扣分处理。而且王某以不服判决为由,多次写申诉信给原判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与监区民警多次谈话中,王某经常反映同改都刁难他、排斥他、针对他,但同时对民警的管理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认为民警在处理上存在偏帮其他服刑人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教育矫治依据 1.心理测量。 心理督导组对王某进行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试结果显示王某在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敌对、偏执、抑郁五个项目呈现阳性症状,表现为该犯在人际交往中存在自卑、懊丧、不自在感,时常会出现猜疑、厌烦、争论、不可抑制的冲动爆发的敌对表现,并对目前状况感到一定焦虑抑郁的心境。 2.鉴别诊断 初步诊断王某属于由于认知偏差引起的情绪管理问题,属于严重心理问题,诊断依据如下: (1)求助者虽明白在与同改产生矛盾时应相互体谅,但是自己不能压制愤怒情绪,因此存在现实意义的心理冲突;(2)经常对他人表现愤怒,导致人际关系紧张,具有与同改间较强烈矛盾的现实性刺激;(3)不良情绪泛化到生活其他方面,持续时间三个多月,严重影响平常改造生活;(4)经检查,没有器质性病变,不存在幻觉、妄想、逻辑思维紊乱及行为异常。求助者有自知力,知情意协调一致,并存在一定求治愿望,因此排除精神疾病的可能性。 (二)教育矫治目标 按照咨询目标有效性中的具体、可行、积极、双方可接受等基本要素,经咨询师与王某协商后,共同制定了教育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缓解求助者孤独、愤慨等不良情绪,感受并领悟自身愤怒情绪的起源,学会从根源上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改变其应对生活矛盾方式中所存在的错误认知。 2.长期目标:树立解决生活矛盾问题的正确认识,学会如何调整自身情绪,将求助者发展成为一个健康、成熟而有效管理情绪的人,帮助其容忍并有理性地应对改造生活,协调改善与他人之间的人际关系。 (三)教育矫治方法 鉴于王某的实际情况,经心理督导组商讨,决定采用合理情绪行为疗法,结合支持性心理治疗、心理放松训练进行治疗。 (四)制定实施教育矫治方案 1.通过支持性心理治疗缓解求助者不良情绪。因为王某入监时间尚浅,并未能完全适应监狱枯燥压抑的生活,无法融入服刑人员的人际圈子,导致王某出现情绪低落,闷闷不乐,从而加深其孤僻的性格表现,容易出现情绪波动、被激惹而导致无法控制愤怒情绪的表现。因此咨询师在初期的过程中通过对求助者进行劝解、疏导、安慰、解释、鼓励等方式,给予王某温暖、支持、关心、帮助,消除求助者初入监狱所产生的痛苦、烦恼、挫折感与孤独感,提升求助者的自信心和行动力,为王某调整心态、走出困境作初期准备,并且从中通过尊重、热情、真诚、共情以及积极关注等咨询技巧与求助者建立了良好地咨询关系。 2.利用心理放松训练降低求助者愤怒情绪的产生。咨询师利用正念减压、放松训练对求助者进行心理放松训练,降低其交感神经系统的活动水平、减低骨骼肌的紧张及减轻焦虑与紧张的主观状态,从而达到减轻求助者由于精神紧张,情绪波动较大,容易被激惹而导致无法控制愤怒情绪的症状。咨询师同时要求求助者每天晚上睡前在床上重复一遍自我放松训练内容,通过每天对大脑皮层以及肌肉骨骼的松弛调整个人不良情绪。 3.从家庭成长环境及社会环境发掘王某愤怒情绪的产生机制。王某从小家庭贫困,进入小学以后与同学交往时为此感到十分自卑,并且自己父母相对同龄同学的家长较年长,因此成为同学取笑王某的笑柄,经常集体地排斥和戏弄王某,进而渐渐造成王某变得更加孤僻,不善与别人交往。母的懦弱和老师的漠视都让他表现出十分愤怒的情绪。参加工作以后,王某一步一步从基层的水泥工做起,靠着自己的耐力和能力,不断做强做大,一直做到包工头。但他依然保留原有的错误认知,一点小事都以口角、打架等其他非法手段去解决问题。 4.利用合理情绪行为疗法使求助者改变错误认知,获得更成熟地处理情绪与人际关系的方法。咨询师与求助者通过分析日常与同改产生矛盾所引发的事件,以ABC理论帮助求助者理解A(诱发性事件)并不导致C(情绪和行为结果),而正是自身的B(个体关于A所产生的信念)而引起其不良的愤怒情绪反应。而在求助者身上的不良信念,我们看到既有将童年被欺负的潜意识对同改进行投射的原因,也有求助者认为任何事情都只能用暴力反抗来解决的错误认知。咨询师通过与求助者就其错误的认知进行辩论干预,使求助者质疑自己的不合理信念,摆脱了自身绝对化和极端化的自我贬低,从而减少不合理信念引起不良的愤怒情绪,开始学会以更加成熟的行为和方式去应对生活中与同改之间的矛盾,改善与同改之间相对紧张的人际关系。
【教育改造成效】
(一)效果自评 经过半年多持续心理咨询与治疗,王某感觉心平气和了很多,人也没有以前那么冲动和愤怒,觉得在监舍内的同改不如之前自己想象那样针对自己,其实大家都挺和谐,也比较照顾自己,通过咨询明白到自己一直以来愤怒情绪的根源,如今面对改造生活上存在的某些矛盾,已经学会用更成熟的方法去应对,而不只是通过发泄愤怒来解决问题。现在对申诉的事情也有一定的理解,不再多次无理地进行不停的诉求。 (二)量表评估 经过近半年的教育矫治,再次对王某进行SCL-90测试,测试结果与教育矫治前测试进行数据比对,情况如下: 评定因子 躯体化 强迫 人际关系敏感 抑郁 焦虑 敌对 恐怖 偏执 精神病性 其他 咨询前 1.2 1.9 4.2 2.1 2.3 3.9 1.6 2.7 1.1 1.3 咨询后 1.3 1.7 1.9 1.6 1.5 1.6 1.7 2.2 1.2 1.1 测试结果对比显示,王某在人际关系敏感、焦虑、敌对、抑郁这四项项目从阳性症状降为阴性症状,虽然偏执因子分仍为阳性,但整体情况已明显的改善,症状得到减轻。同时也提示心理咨询师要持续跟进咨询与治疗,以巩固和扩大教育矫治成果。 (三)案例体会 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仍应常抓不懈。心理健康教育应立足教育改造“攻心治本”的功能发挥,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结合危险性评估、心理矫治、危机干预等手段,助力服刑人员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服刑心态,推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