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赵某,男,1979年7月22日出生于吉林省辽源市,小学文化,未婚,捕前无职业。赵某从小父母离异,有两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哥哥,父母均为普通工人,赵某无任何疾病。1998年赵某被劳动教养一年,期间脱逃。1999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1.自入监以来赵某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屡教不改,多次被严管、禁闭。 2.赵某极度自私,为谋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多次以欺诈手段欺骗同犯。如赵某曾利用毛毯欺诈罪犯金某的烟、骗取新收罪犯董某为其购买营养餐等。 3.赵某经常向民警提出无理要求,制造事端。如2015年8月呈报减刑时,需缴纳罚金,赵某将家里为其缴纳罚金的存款花光后找民警无理取闹:“我就不交罚金,监狱要敢不给我减刑,我就告监狱。” 4.赵某在生产劳动中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经常找各种理由逃避劳动。 5.赵某在日常改造中拉拢落后,打击先进。 根据赵某的现实改造表现,2018年确定其为省局挂牌攻坚转化顽固犯。 (二)原因分析 1.特殊的成长经历 赵某自小父母离异,十多岁辍学,文化程度低,认知水平低,步入社会后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较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赵某思维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2.扭曲的三观 赵某对善恶美丑没有清晰的认识,认为只要能享受,其他一切都不重要,对于采取欺骗、暴力等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3.与民警对立的思想严重 赵某入监时年龄较小,经常与反改造罪犯接触,对民警不信任,抵触心理严重,将民警的正常管理认定为对其的迫害。 4.与家人关系紧张 赵某对家人只知索取,不知感恩,稍有不如意就翻脸。每次亲情会见和拨打亲情电话,就是要钱,也不管家里是否有实际困难。多年来由于赵某不珍惜家人的关怀,不体恤家里的难处,家人对他不断失望、绝望,后来对他彻底放弃。赵某由于与家人断绝联系,对生活失去希望,丧失改造信心。 (三)转化过程 为转化赵某,监狱成立了攻坚转化小组,王监狱长亲自担任组长,选拔科室、监区精干民警担任组员。根据赵某的具体情况,攻坚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转化方案,具体实施如下: 1.打击抗改行为,明确身份意识 为了使赵某明确身份意识,使其对监规监纪产生敬畏之心,攻坚小组针对赵某的违纪行为,采取依法从严、露头就打的策略,施以霹雳手段,严厉打击赵某的嚣张气焰。 从2017年到2018年年初,攻坚小组民警针对赵某的违纪行为,先后3次将其送押集训队学习。第一次,2017年初,赵某将罪犯共用的饮用热水倒出一部分用来洗澡,之后用暖气里的水来补满,当场被发现制止,虽及时避免了其他罪犯饮用不卫生的水,但也导致当晚整个楼层的罪犯没有热水喝。监区据此将赵某送押集训队进行学习。第二次,2017年8月,赵某故意将未喝完的饮料瓶扔入监舍厕所地漏,导致下水道堵塞,监舍异味严重。监区在核实情况后,再次对赵某予以集训学习处理。第三次,2018年1月,赵某在犯群中散布谣言:“王某家人为王某存了2000元钱,王某有钱消费没钱交罚金,这事民警都知道,也没人管,这是在故意帮他逃避罚金。”攻坚小组了解到情况后,将赵某和王某带至办公室,当着赵某的面前查了王某的生活帐,发现王某根本没有2000多元钱。对此,攻坚小组又一次将对赵某送至集训队学习。3次集训学习期间,民警不间断地对赵某进行谈话教育,从多方面入手,助其矫正错误的思想根源和行为方式。每次集训结束后,都让赵某在监区全体罪犯面前检讨。经过几次交锋,极大地打击了赵某的嚣张气焰,使其不良行为有了较大收敛,开始对监规纪律产生敬畏,为后续的教育转化工作初步奠定了基础。 2.加强文化学习,矫治错误思想 鉴于赵某特殊的成长经历和扭曲的三观是其种种劣迹行为的思想根源,攻坚小组加强对他的文化教育,尤其是传统文化教育,以期提高他的认知水平和思维方式,从根源上改变赵某。 刚开始学习时,赵某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学习进度较慢。教育科李铸轩干事为其买来字典,安排文化程度较高的罪犯帮助他学习,为他提供传统文化书籍及其他有益书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赵某认识到了学习文化对自己的益处,开始变被动为主动,向民警提出借阅更多的书籍。对此情况,攻坚组民警趁热打铁,鼓励赵某参加区队的学习小组。赵某在组织小组学习时发挥自己的口才优势,给大家讲故事。赵某将自己在学习中掌握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张骞出使西域》等励志类的故事向小组成员讲授,既改善了赵某在犯群中的人际关系,又进一步激发了他的学习热情。在与家人长期不联系的情况下,赵某头一次有所悔悟,认识到家人对自己的放弃是因为自己的放纵和无知所导致,自己的种种做法伤透了家人的心,赵某给其姐姐写下了平生以来第一封信,言辞恳切的向家人道歉。 通过文化学习,较大程度上矫正了赵某错误的思想观念,重塑了他的三观,有效端正了他的改造态度,是赵某人生道路上一场亡羊补牢式的“补课”。 3.重建亲情桥梁,形成改造合力 赵某曾因屡犯监规监纪被处罚,比家人预计的回家时间最少晚五年。对此赵某非常后悔,也因家人对自己的放弃而深感不安。赵某在思想上有了转变后,开始惦念家人,最担心的就是母亲,对于自己不能孝敬母亲而产生自责、歉疚的心理。由于赵某哥哥、姐姐与其关系紧张,很难取得联系。民警一方面对赵某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内心压力和自责心理;另一方面在电话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民警亲赴辽源赵某姐姐家中,作家属的思想工作。争取赵某家人对其的谅解,取得他们对其改造的支持。经过民警不懈的努力,家人对赵某的态度有所转变。赵某姐姐向我们说:家里为赵某付出的太多了,但他的表现让家里人很痛心,现在家里人对他只有绝望。针对这种情况,民警向他们讲明了赵某的转变很大,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求得家人的原谅,并把赵某的亲笔信转交给他们,还将提前录制的赵某视频向其家人播放。视频中赵某诚挚的向家人道歉,并承诺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孝敬母亲,报答家人。赵某母亲和姐姐看过视频后,流下了眼泪。民警趁此机会提出请家属帮助监狱做赵某的思想工作,使他得到更大的转变。其姐姐欣然同意。我们为其家人录制了视频,带回狱内给赵某观看。赵某看着电脑里年迈的母亲情绪激动,不断的流泪,对专管民警宋鹏说:“宋队,我就想挣分减刑,早点回家,咱们队什么劳动岗位分多,我就干什么。”此后,赵某经常与家人通亲情电话,其家人也再度来接见,赵某改造又燃起了希望。我们经常将赵某的点滴变化向其家人讲述,也为其家人送去了希望。至此,监狱与赵某家庭形成了合力,共同促其转化。 4.做好巩固教育,严防死灰复燃 赵某经过几个月的攻坚教育,在思想和行为上有了较大转变,攻坚组认为,虽然赵某的转化势头良好,但仍要加强对其日常行为的观察,防止出现反复。 2018年7月的一天,赵某与罪犯张某、宋某发生口角,经民警制止才避免发生打架事件。攻坚组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赵某听到张某、宋某散布关于监狱减刑政策的谣言后,上前制止,二人不但不听,反而讽刺挖苦赵某,之后赵某与二人发生口角。通过攻坚小组发现了赵某在此事中,虽然有鲁莽之处,但也看到了赵某的转变和身上的亮点。 针对这件事攻坚组民警找到赵某谈话,一方面对赵某敢于与他人的消极改造行为做斗争的勇气表示赞赏,另一方面也对赵某在此事中不能克制自己情绪和不能正确处理此事提出批评。通过耐心的谈话,使赵某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不足,表示一定会努力改正。经过几次类似的事件,逐渐使赵某得到了成长,消除了出现反复的苗头。 此外,攻坚小组民警还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帮助赵某解决实际困难,如:考虑到赵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向监狱申请了洗衣粉、牙膏、香皂等日用品等。开展4次团体心理辅导,鼓励赵某参加文体活动,这些措施有效改善了赵某在犯群中的人际关系,帮其进一步树立起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两年的攻坚转化,赵某逐步从对抗改造到敬畏改造,再到主动改造,现在赵某能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积极学习,认真反省自己的过错,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借助民警的帮教,在接下来的改造中积极向上。做一名合格的罪犯,而且赵某两年内没有违纪罚分情况发生,经攻坚小组认定,赵某已经转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赵某的巩固教育,严防死灰复燃。 顽固犯劣根性极重,犯群关系差,甚至家人对他们都彻底放弃,尤其是主观性地对抗改造、找民警麻烦让很多民警感到棘手,甚至是避之不及。面对这样的罪犯,民警一定要具备强大的内心,敢于迎难而上,要有战胜他们的信心、教育他们的耐心、改变他们的决心,要促使罪犯醒悟。对顽固犯攻坚转化的过程就是使此类罪犯得到成长、自我醒悟的过程,就要把他们当做没长大的孩子,我们就是负责让他们长大的人。只有让他们自己醒悟,才能使其自觉、自动接受改造,最终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