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人员肉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肉某,女,1974年生于新疆库尔勒市,初中文化,捕前无业,离异,家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库尔勒市,因运输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4年7月投入监狱服刑改造,后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肉某患原发性高血压Ⅲ级极高危组,腰椎3-5椎间盘膨出并椎管狭窄,双侧基底节区腔隙性脑梗塞,消化道溃疡,颈椎钢板内固定术后等疾病。自入监以来不能较好适应监狱改造生活,不吃汉族人做的饮食。肉某因病多次转诊司法警察医院,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建议肉某做胃镜检查,肉某拒不配合;住院期间曾有过绝食经历,因此被监狱列为有脱逃、自杀双重危险的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通过档案资料查阅及与肉某的谈话,了解到肉某为家中长女,从小家里对肉某要求极高,由于父母在其年幼时因工作两地分居,肉某便承担起了家务及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导致肉某一度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为担负生活重担的,极少感受到来自父母的照顾和温暖,内心缺失力量支撑,加之曾亲眼目睹父亲殴打母亲的场景,让肉某对婚姻有了深深的恐惧。 (2)家庭关系:肉某弟弟与妹妹均在政府事业单位工作,父母现均已九十高龄,由弟弟照管;肉某有两个儿子,均在读书,现由妹妹照管;肉某第一任丈夫因病去世,后再婚,肉某第二任丈夫在肉某入监后不久来监起诉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 (3)社会关系:肉某曾在新疆库尔勒市开出租车为生,尿检结果显示其系吸毒人员,肉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加之染上毒瘾、好逸恶劳使肉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肉某表面上虽能服从民警管教,但因长期生病导致身体各个部位疼痛致使肉某改造思想不稳定,反复性出现悲观消极想法,经常因为琐事挑包夹罪犯毛病、故意制造事端争吵,与包夹罪犯和民警的沟通中多次出现“不想活了,不想过这种受人管制的日子”,“你们无法理解我的痛苦,我也不想连累你们”,“我有自己的想法,我想自己解决,但一时我还想不出办法”等消极的言论,偶有半夜起来翻新鞋穿、明知自己有高血压却故意喝浓盐水等异常行为。 (1)自身原因:肉某沾染毒品后,自身并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难以满足自己需求,以致于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肉某刑期较长,且长期患病,性格内向,喜欢斤斤计较,善于隐藏自己真实想法。 (2)环境原因:肉某从小生活在城市,家中经济条件良好,家中父母及兄弟姊妹均为公职人员,身边的亲戚朋友也大多如此,导致肉某金钱观念较重,不愿意踏实工作生活,同时第一任丈夫的离开让肉某感受到的生活的承重,希望走上高收益的来钱路子,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后,对犯罪抱有侥幸心理,从而走向了犯罪道路。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结果显示肉某情绪较消极,性格内向又偏执,自尊心强,以自我为中心,易出现与他人发生冲突的行为,为人斤斤计较,不易屈服,具有较强戒备心理。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肉某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心,不能明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所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将自己的民族信仰与患病当做外界必须迁就自己的砝码,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均较差。 (2)性格因素:肉某性格较内向偏执,且十分敏感,斤斤计较,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同理心,加之长期患病无法正常进行各项改造,消极悲观心理重。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情况,结合肉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对其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方案,在加强管教的同时帮助肉某舒缓改造压力,并引导肉某正确面对自己的病情。 (1)关心病情和生活状况,在规定范围内及时解决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刚开始肉某对民警的关心教育不为所动,悲观消极思想依然存在,但民警从未放弃,坚持从生活上给予肉某关心,情感上给予肉某支持作为教育转化的切入点,积极联系医院就诊,缓解其身体病痛;专门购买坐便器解决肉某因腿脚不便造成的如厕困难;要求包夹罪犯和其他罪犯尊重肉某的风俗习惯;并安排肉某与从新疆赶来的母亲亲情帮教,母亲的拥抱让肉某冰冷的心开始融化,放下了对监狱民警的戒备,也逐渐能接受监狱民警的关心。 (2)持续抓好思想教育工作。民警抓好经常性的教育谈话工作,了解掌握肉某身体情况并安排就诊,针对肉某思想改造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疏导,利用身边一些与病魔作斗争的案例给肉某积极鼓励。肉孜节到来时,召开少数民族罪犯座谈会给肉某抒发民族情感的空间,在该犯对减刑及暂予监外执行政策存在疑问时及时给予疏通解读,与他犯发生矛盾时进行人际关系方面的指导,利用团体辅导活动帮助肉某更好地融入集体会和理解他人,对肉某留监期间空闲时间较多的情况,民警妥善安排好学习、休息及文娱活动,引导肉某坚持做好“每周读一书,每周一感想”,充实改造生活,帮助该移注意力,树立改造信心。 (3)利用亲情感化作为教育转化的突破口,加强与家属的沟通协调和亲情帮教。及时安排亲情电话拨打,并将肉某改造上出现的消极思想和行为与家属做好沟通,通过亲情的力量刺激肉某的生存意愿,重拾改造信心。从民警记录的45次电话拨打记录中,家属的反馈从单一回应到主动的关心询问逐步变化。民警除了动员家属用信件鼓励、挽留肉某,通过让肉某观看家属专门录制的视频,激发肉某“活下去”的动力。 (4)严格落实包夹管控措施,鉴于肉某存在极高的自杀风险,监狱民警安排三名包夹罪犯24小时不间断做好该肉某包夹护理工作,要求包夹罪犯关注肉某的一言一行,及时汇报肉某出现的异常情况,争取将危险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5)加强心理疏导与心理干预,心理咨询师不定期与肉某谈心,了解改造动态、思想情绪,化解心中对监狱生活、对自己的改造之路、对其他不同民族的排斥感,增加归属感,建立正确的认知体系。 (6)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的对接工作。在得到肉某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鉴定后,监狱从病情治疗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争取当地对肉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接收,民警积极联系家属做好与新疆当地司法所的沟通,并协助监狱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对接,通过反复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肉某暂予监外执行走上了法定程序。 6.预期矫治目标 (1)帮助解决生活上出现的困难,感受到监狱民警的关心,打消顾虑,与民警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 (2)及时准确了解思想动态,有针对性采取相关措施。 (3)帮助维系好亲情关系,让其有思想寄托和生存动力。 (4)针对思想、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性的情况,做到有效管控,及时化解,确保监管安全。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狱民警持续的教育转化,肉某在各方面均有较大改善。一是思想上能够接受民警教育,与民警建立起一定相互信任的关系,对监狱管理能够较好接受;二是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病情和刑期,改造信心得到增强,并积极配合治疗,主动克服心理障碍进食,面对改造中出现的困难不再消极,树立了相对积极的改造态度。三是情绪控制能力有所提高,能够较好的处理与他人关系,与其他同改相处和谐。目前肉某已经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在离开监狱时,跪在民警的面前说,她无法用言语表达感激之情,只能用下跪感激监狱的“救命”之恩。 通过此案例,民警意识到:持之以恒的教育总会攻克危险罪犯又冷又坚硬的内心,民警要有足够的耐心、爱心、包容心、同理心,用对方式方法,就没有转化不了的罪犯。罪犯的成长经历、思想认识、性格特点、个性心理特征、身体情况各不相同,所反映出的危险形式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对罪犯进行教育转化之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分析掌握罪犯思想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出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罪犯的反馈不断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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