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某,男,20岁,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15年,蚌埠市怀远县人。自诉自卑感强,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行,社交能力差,感到力不从心;不愿与他犯交往,强烈感觉与他人有距离感,甚至格格不入。“自己是诚实的,没有坏的意思,可是别人看了不顺眼、别扭,自己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同。”现在别人多看两眼,就怀疑别人又在说自己坏话,另外,对前途失去信心,不愿与任何人相处,内心很苦闷。由监区承包民警带来接受咨询。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评估与诊断 1.根据陈某某的情况对其进行了相关心理测验: 艾森克个性问卷(EPQ,成人)测验。结果:E:36(标准分);N:65(标准分);P:77(标准分)显示其人格倾向为内向不稳定型。 SCL-90测验结果显示,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因子分偏高,达到中等症状程度。 2.陈某某智力正常,无躯体疾病,主客观世界统一,对症状有较好的自知力,因内心冲突感到痛苦,有一定的主动求助愿望。同时,其认知,情绪,意志三个方面的心理活动协调统一,人格特征相对稳,确定求助者的问题不属于精神疾病,而是心理问题,属于心理咨询的范畴。 3.陈某某的内心冲突主要由于自小父母离异,缺少关怀,害怕面对释放后的现实生活,无能为力、自闭等现实刺激引起,时间已2月有余,对其社会功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影响出现泛化,确定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属于严重心理问题。 4.自卑是陈某某严重心理问题的关键点。 (二)原因分析 1.个性原因:性格内向、孤僻,不善言辞,不爱与人交往; 2.家庭教育原因:家庭残缺,母亲早逝,父亲于2010年病逝,与奶奶和弟弟相依为命; 3.社会原因:社会对刑释人员的偏见虽然有所改变,但是长期以来偏见根深蒂固,尤其是对因抢劫而犯罪的人更加看不起,在就业、婚姻等方面受到歧视; 4.认知原因:对在现实生活中遭受的挫折不能正确归因。 (三)制定咨询目标 咨询师在充分尊重求助者的基础上,制定出咨询方案。 方案确定咨询目标是:消除求助者焦虑、紧张、恐惧、矛盾等负性情绪;改变其错误的认知,学会正确归因,构建良好的人际沟通模式和合理的认知模式;克服自卑,增强自信,提高生活质量。并确定每周咨询一次。 (四)咨询方法原理 1.认知领悟疗法:通过认知治疗法改变陈某某某不良的思维模式、纠正他对现实的错误认知。 2.合理情绪疗法:通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思辩,改变造成陈某某某情绪困扰的不合理信念,并建立起合理、正确的理性观念,克服自身的情绪障碍,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3.通过心理训练帮助陈某某某释放心理压力,增强心理弹性,提高自我调节和控制能力,参加心理健康小组活动,为心理治疗奠定基础。 (五)咨询过程 1.2019年9月3日对陈某某进行了首次咨询,主要是通过摄入性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对陈某某的心理问题作初步评估,并努力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陈某某第一次来咨询室时,话很少,问一句答一句,目光呆滞,低着头,极不原抬头说话,两只手不停地互相掐着指甲,看得出其内心的紧张。在这种状态下已无法把谈话继续下去,咨询师向他介绍了心理咨询的性质及其保密原则,并通过一段音乐来放松、缓解他的焦虑和压力情绪。 2.2019年9月12日,咨询师根据拟订的会谈提纲,通过摄入性会谈,收集整理了陈某某的个人成长、发展、现实生活状况、人际关系、身体方面的主观感觉,情绪体验,生活态度等方面的详细资料,确定求助者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此次咨询陈某某某开始逐渐接纳咨询师,谈话的内容已涉及其内心困扰,咨询师告诉他现在的关键是在我们的帮助和你自己的努力下如何让自己消除自卑,充满自信,摆脱目前状态。 在此次咨询中,咨询师把握住陈某某心理问题的关键点,那就是自卑,伴随着抑郁、焦虑和恐惧等情绪,对自己没有能力应付释放后即将到来的现实生活而感到痛苦。陈某某某体会到了心理咨询所带给他的安全感,且主动和咨询师探讨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陈某某某的自卑和人格内向是从小就形成的,加上对现实生活中遭受的挫折不能正确看待,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使他感到事事不如人,事事不顺心。针对上述自卑心理,咨询师积极采用认知领悟疗法让他认识到自己自卑形成的原因,及转换思维模式很重要。 3.2019年9月20日,此次咨询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心理训练降低对未来现实生活的沮丧、恐惧感。具体过程如下:对陈某某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心理训练。主要使用伯恩斯的“三栏目技术”来改变陈某某某的不合理认知,引导陈某某某将一张纸从左至右分别写上“随想”“不合理认知”“合理认知”,先将当时头脑中出现的随想全部写在纸上,不要让它们老是盘旋在自己的头脑中,想到什么写什么;接着对每一种随想进行分析,将它与常见的不合理认知表现进行对照,找出自己的不合理认知,准确地揭示自己对事实的歪曲;再对不合理的思想进行无情的反击,以客观的思想取代不合理的思想。在心理训练期间,促使陈某某某通过“移情”“宣泄”等方式来调节自己的不良心理,增强了自我调控的意识,通过心理暗示等方法来增强陈某某某的自信心。同时认识到不能一切以别人的判断标准为标准,因为别人有别人看问题的方法、角度甚至用意。一味跟着别人走,自信心就没法树立起来。总之,要相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通过认知领悟,使陈某某某某纠正了不合理的理念和错误观点,进一步学会理解他人,增强了自知之明,自卑情结消除。 4.2019年9月27日对其进行咨询,使陈某某学会以更有效的方式与他人沟通,而不是以敌对的、情绪化的方式对待他人;纠正“我必须成功”等对自己的过高要求;降低对未来的沮丧、恐惧感。正视别人的攻击、挖苦,指出在群体生活中遭到别人的攻击、挖苦是经常性的事情,不必因此陷入孤独、苦恼中,在受到别人的攻击挖苦时,首先要看看是不是自己的过错,如果确定是自己错了,就要虚心接受、坦然处之;如果是别人无中生有,故意使自己难看,这时就要注意应有君子风度,以守为攻。可以用这样一句话回击:“我不与你一般见识。”“你的话好无聊!”这样既表示自己不惧怕,又显示出自己情操的高尚与心胸的豁达。咨询中积极运用心理学知识,采用合理情绪疗法,指出其身心的不适应正是心理学上合理情绪疗法的abc理论,即诱发事件(a)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行,社交能力差,力不从心,强烈感觉与他人有距离感,格格不入。导致了不合理的认识(b),从而造成了不良的情绪(c)沮丧,自我贬低,自卑,回避,退缩,牢骚,焦虑,气愤。追根溯源,指导其摆正心态,理性看待各种事件,从而根本上转变了其扭曲的心理结构。 5.2019年10月11日,进行咨询的目的是巩固前阶段的咨询效果,结束咨询。咨询师对陈某某心理训练进行了评估,并给予表扬和鼓励,帮助他一起制定以后相应的训练计划提高他的环境适应能力。让他每天把学习、生活情况抽20分钟时间找其他同犯进行商讨,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与他人和谐相处。 在陈某某咨询期间,积极与其监区民警沟通,在承包民警的协助下,让陈某某某参加了监区成立的心理健康兴趣小组,及其他所内团体心理咨询活动。陈某某某经历了小组活动,更多地了解了自己,包括优点、不足以及与父母的关系,了解了别人的眼中的自己,也在同伴的帮助下从更多的层面上认识了自己。同时也在小组中收获了放松与快乐,缓解了改造压力,增加了对同犯的了解,体会到了被支持、被帮助的快乐,通过在活动中相互帮助,让他感受自信并获得成就感,体会自身的价值,学会了一些人际交往的技巧,改造心态得到良好调整。 针对陈某某的家庭情况,监区还积极与陈某某的母亲和爷爷取得联系,让其家人来所探视,也对陈某某某的改变起到促进作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悉心矫治,陈某某矫治效果比较明显: 1.自我评估 2019年10月11日的第五次咨询时,陈某某自述目前在改造中情绪比较稳定,与同犯相处和谐,改造生活趋于正常,改造积极性提高。 2.心理测验 为陈某某进行了SCL-90测验,结果显示:其人际,抑郁,焦虑,恐怖因子分适中;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测验分数表明,焦虑程度、抑郁程度明显改善;饮食及睡眠状况好转。 3.民警及同犯评估 通过心理咨询,陈某某改变了许多,自信力得到增强,与同犯相处融洽,改造上亦取得良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