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越来越多,但是知识产权又是一种无形资产,所以经常会涉及到所有权证据不足或者不完整的问题,从而严重损害了合法所有者的权益。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如何固定侵权事实,如何让人民法院认定侵权证据十分关键。而公证的介入很好的解决了上述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在知识产权侵权保护上,公证法定的证据效力,可以有力、有效地维护被侵权人的正当权利。 由于商标使用广泛、易复制、违法成本低,使得侵犯知名产品商标的行为屡禁不绝,所以及时保全侵权证据非常必要。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系“吉祥馄饨”特许连锁经营品牌的创始人及经营者,并注册了“吉祥”商标,一天,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我处,称发现最近市面上石家庄××餐饮公司经营的馄饨店铺的门头、店内设计、公示的菜单等都运用了其商标图案,使消费者误以为石家庄××餐饮公司的馄饨店铺就是吉祥馄饨店铺,该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其公司经营收入,已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向我处申请对使用 “吉祥馄饨”招牌的侵权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审核了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文件材料,受理了该公司的申请。在随后的几周中,公证员不辞辛劳,随同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分别赶赴我市辖区内60多家以各种形式打着“吉祥馄饨”招牌的店铺现场,目睹了其对店内、店外的侵权广告、假冒商标进行拍照的过程,和其在店内点馄饨打包、索取餐卡名片和收据的过程并出具了公证书。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公证书后将侵权公司起诉到法院,由于保全证据公证书起到至关重要的证据作用,法院一审判决侵权方向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万,律师费公证费××万,并要求侵权方在其宣传平台及石家庄区域内有影响的媒体进行更正澄清,消除影响。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冀石平证经字第××号 申请人: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区××路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曲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曲某某于二○一七年××月××日向我处提出申请,称其公司系“吉祥馄饨”特许连锁经营品牌的创始人及经营者,并注册了“吉祥”商标,现发现有“××吉祥馄饨”店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涉及不正当竞争,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要求对位于石家庄市××路与××街交口 “××吉祥馄饨”店的侵权现状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一七年××月××日十五时三十一分,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汪某某在申请人上海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曲某某的引领下来到位于石家庄市××路与××街交口 “××吉祥馄饨”店前。 十五时三十二分,公证人员将保管的“GLONEE F106”手机交给曲某某,监督曲某某将该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待手机重新启动后,将手机相册内保存的系统自带照片、视频删除,本公证员检查该手机相册,确认该手机清洁。 十五时三十七分,本公证员将该手机交给曲某某,公证人员监督曲某某持上述手机对上述“××吉祥馄饨”店门头进行拍照,并随曲某某进入正在营业的店内,监督曲某某对店内情况进行了摄像。 十五时三十九分,公证人员随曲某某离开店内,曲某某将上述手机交给本公证员。 十五时五十分,本公证员将手机中的照片及摄像文件导入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保存,手机及笔记本电脑均由本公证员保管。 本公证员对上述过程制作《工作记录》一份(共一页)。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照片(一张)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本公证书所附《工作记录》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曲某某、公证员助理汪某某的签名均属实;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曲某某现场拍摄的照片、摄像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照片、摄像视频文件由本处刻入光盘保存,复制二张后交由申请人保存。 附:1、照片 一张,共一页; 2、工作记录一份,共一页; 3、光盘二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