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04月12 日下午,一公司称被人在网上恶意污陷,名誉受损,特寻求公证法律帮助。公证员知道对方是要求申办网页资料保全证据公证,于是告知当事人应带齐相关证件材料来办理公证。 4月13 日上午,公证员经仔细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后获悉:申请人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控股企业,名为枞阳县某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创办成立,主要经营建筑用花岗石露天开采、加工和矿石、建筑材料销售。申请人称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各项证件齐全,一直合法生产经营。但近期被人无端的在"枞阳二三事"网站刊登“无良企业不顾百姓反对,强行开矿,谁来替我们做主”文章,严重侵犯了本企业的名誉权,使企业的名誉和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日后诉讼之用,特申请对网站刊载页面进行证据保全。 承办公证员审查后认为符合办证条件,遂按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要求,对需保全的网页页面进行实时打印、留存,并现场制作了《工作记录》。证据保全工作结束后,公证员依法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伴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必将越来越普及。而保全证据公证这一独有的证明力强,证据效力髙的法律手段,为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受到青睐和广泛使用。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18)皖枞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枞阳县某某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枞阳县某某乡某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0836xx。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何某某,职务:办公室主任。 公证事项:保全网页资料 申请人枞阳县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来到我处,称“枞阳二三事”网站刊登“无良企业不顾百姓反对,强行开矿,谁来替我们做主”文章,严重侵犯了本企业的名誉权,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诉讼之用,特向本处申请对网站刊载页面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吴某与申请人枞阳县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何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九时三十分至九时五十七分在我处,由公证人员吴某操作本公证处计算机,使用本处互联网进行了如下保全证据行为: 在360搜索引擎中输入“枞阳二三事”,点击搜索引擎,查找到“枞阳二三事枞阳新闻网-ZY234”,点击进入网站(网址:http://www.zy234.com/)主页,点击“枞阳新闻”,进入“枞阳新闻” 版块,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无良企业不顾百姓反对,强行开矿,谁来替我们做主”, 点击搜索引擎,进入“[热点新闻]无良企业不顾百姓反对,强行开矿,谁来替我们做主”页面,结果见实时打印十一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十一页均在公证员胡某的监督下,由公证人员吴某在现场操作过程中实时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点击下载打印页面共计十一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枞阳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