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适应性不良戒毒人员赵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赵某,男,1980年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家中独子,已婚,现有一女,父亲病逝,母亲现退休在家。赵某中专毕业后一直在某医院办公室工作,2017年12月26日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赵某从小家境优越,父母忙于工作,大多数时间把赵某留在家中由爷爷奶奶照看,日常“用金钱替代关心”,爷爷奶奶更是对赵某“有求必应”,疏于管教。从小在这种溺爱的温室中长大,赵某变得任性懦弱,心理调节能力较低,对家人非常依赖,缺乏责任感,并逐渐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惯。 赵某朋友圈比较复杂,平时接触的社会闲杂人员较多,经常出入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在朋友的怂恿以及赵某本身认为“溜冰不会上瘾”、“玩玩而已”的错误认识和强烈好奇心驱动下,赵某开始接触冰毒并逐渐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为购买毒品,赵某不仅花光了家庭积蓄,还编织理由向母亲借钱,最后甚至去借高利贷,进而欠下巨额债务,婚姻关系也面临危机。

【案例基本情况】

(一)现实表现 入所初期,赵某情绪低落,戒治动力不强,矫治态度不端正,与戒毒场所的戒治生活格格不入。具体表现为: 1.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缺乏正确认识,抵触情绪明显,缺乏戒治信心。他认为吸食冰毒不像海洛因那样危害严重,并且自己也是偶尔吸吸,不算上瘾,不能对自己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并且两年强制隔离戒毒时间太漫长,自己不知该如何顺利的度过这段时间,对未来的戒治生活感到迷茫和困惑。 2.思家念亲比较严重。经侧面了解及平时观察,赵某为家中独子,从小受到家人过多的宠爱,且缺乏独立生活的经历,意志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因此,本次突然离开家人,需要独立面对生活时,赵某的安全感骤然降低,外化为对家人的思念加深、不良情绪加重。赵某在给家人拨打亲情电话时经常痛哭流涕,回到班组也是愁眉苦脸、一脸心事,心理承受能力脆弱,受不得批评教育。民警虽然屡次谈话引导,但效果不明显。 3.对戒毒矫治生活感到不适,孤僻自守,极不愿与人沟通。赵某的生活经历导致他短期内无法适应戒治生活。这样的不适也反馈到日常的人际交往中,赵某极不愿意和班组内同戒交往,对集体活动也不关心,“特立独行”比较严重。 4.赵某不注重个人卫生,其他戒毒人员意见很大;纪律意识淡薄,多次违反队列、就餐管理规定等。 (二)原因分析 赵某父亲生前曾在某医院担任过科室主任,母亲退休前也是该医院某科室医生,赵某中专毕业后也进入该家医院工作。这次强制隔离戒毒,使得原本对父母感情较深且自尊心非常强的赵某认为吸毒这件事使得家族蒙羞,对不起过世的父亲,给母亲和妻子也带来很大的外界压力和伤害,更担心对女儿的成长不利。 赵某在谈话中还多次强调,在两年戒毒期满以后自己也不愿回到家乡、回到医院,因为没有脸面去见亲戚、同事。这些压力的叠加使得赵某内心倍受煎熬,缺乏面对未来的勇气,无法安心接受戒毒矫治。 (三)矫治措施 针对赵某的情况,民警组成矫治小组,开展专题分析,制定矫治方案并加以落实。 1.加强场所适应性教育,帮助他顺利进入角色。对赵某开展个别教育,引导他正确认识到吸毒对个人身心、家庭、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联络教育部门民警,对赵某进行“一对一”的戒毒宣讲,重点讲解国家关于禁毒戒毒工作法律法规,促使他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正确理解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合法性,化解赵某的对立和抵触情绪;开展所规队纪教育,增强赵某的角色意识和纪律观念。 2.发挥家庭帮教支持作用,用亲情激发矫治动力。赵某十分恋家,其父母亲感情很好,原生家庭的良好成长环境使赵某在内心深处建立了正确的家庭观、亲情观。赵某和妻子是同班同学,夫妻双方感情笃深。赵某父亲去世后,母亲搬过来帮助他照顾妻子和女儿,婆媳关系也比较融洽。了解到这一情况,矫治小组认为亲情感化是重要的突破点。民警多次利用赵某家人来所亲情探访的机会加强沟通说明,特别是做好妻子的思想工作,取得了他们的积极配合,并主动做好对策指导,引导家人尽量不给赵某传导压力,而是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安慰,共同帮助赵某树立戒治信心,端正戒治态度,取得了一定矫治效果。 3.注重情感关怀,促进融入集体。有一次,民警发现赵某脸色发红,无精打采,上前细问得知赵某突感不适,却认为“扛一扛”也就好了,没有及时向民警反映这一情况。听到这里,民警严肃批评了赵某,并立即带他去卫生室接受诊疗。事后,赵某被民警的真诚关心打动。出于感激,他主动找民警认错,民警顺势要求他在有困难和问题时不能对民警隐瞒,更不能对自己不负责任,拿身体健康当儿戏;同时,民警也借机引导他改变孤僻自守的性格,加强与班组同戒的交流沟通,做到互帮互助。 (四)矫治效果 经过半年多的教育引导,赵某在各个方面发生了明显的改变:首先能够正确理解国家强制隔离戒毒政策,戒治态度彻底扭转,也希望自己能够在戒期内顺利戒掉毒瘾。其次,通过教育部门戒毒宣教,赵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与危害性,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极为后悔。第三,戒毒信心明显增强,消极悲观的心理状态转变为乐观向上,并且积极主动参与戒毒矫治活动。第四,赵某与家人的感情更加深厚,特别其妻子对赵某以前的过错给予原谅,夫妻关系得到修复。第五,赵某以前的孤僻的性格慢慢有所改变,愿意尝试打破自我封闭,与民警和同戒的互动联系多了起来,成功地融入集体当中,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平时还会去帮助其他戒毒人员。

【案例思考】

纵观赵某教育矫治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加强戒毒人员个人成长史、就业、婚姻等信息资料的采集和掌握对于提高教育矫治工作针对性尤为重要。作为直接的参与者,民警要注重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全面了解戒毒人员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婚姻情况、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结合戒治期间现实表现情况尽可能全面的收集信息,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探寻造成不良行为的缘由和因素,从而发现问题本质。在矫治过程中,要坚持“一人一策”,运用科学思维,统筹各方因素、力量,制定切实有效的综合性矫治方案并及时修正。 家庭是个人依靠的港湾,亲人是最可信任与倾诉的。人是感情动物,亲情、爱情会衍生出更多的责任和感召力。在矫治过程中,民警要充分借助戒毒人员亲属的感化扶持作用,与之建立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一道相向而行,警民联手共同引导戒毒人员回归本我、回归家庭,重拾对于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认同感,激发矫治内在动力,尽而积极配合各项教育戒治活动,行为和目的一致,实现最佳的矫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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