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监狱服刑人员邢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一)自然信息 罪犯邢某,男,汉族,1975年3月7日出生,吉林省桦甸市人,高中文化,无职业。199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1996年因犯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200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1年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5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邢某2015年12月1日投入长春某监狱服刑,2016年1月6日转至长春某监狱服刑, 2017年6月28日转至吉林省梅河监狱服刑。 (二)犯罪事实 邢某与被害人路某因做生意发生矛盾,于2015年5月27日前往被害人路某家中,用随身携带的扎枪将路某胸部扎伤。经鉴定:被害人路某的左上腹部外伤致肠破裂,鉴定为重伤二级。 (三)改造表现 邢某不与民警进行任何交流,多次拒绝进食,饮水量极少,情绪表现为狂躁、偏激、冲动,周期性出现不自觉的傻笑、动手打人等异常行为,并幻想监狱民警及其他罪犯意图杀害自己。邢某经常编写自己虚构的“检举信”,主要的内容为邢某妄想的抢劫杀人、开枪杀人等虚构案件。邢某在离监就医住院期间,多次以吐、骂、抓、挠等方式袭击监管民警;在紧急避险期间多次发生殴打监护罪犯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现实危险性。 根据统计邢某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间,被禁闭、严管、紧急避险长达十七个月二十六天。 二、原因分析 (一)生物学原因 邢某吸食冰毒有十余年的时间,进入看守所后曾嗜睡十余天,毒瘾程度较深。从生理学上讲,连续不间断吸食毒品十余年,对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心理健康、行为倾向、性格形成等人格特质所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这是造成邢某性格暴虐、情绪极端异常,甚至人格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社会原因 邢某在入监前曾是当地恶名昭彰的社会闲散人员,加入过黑社会性质组织,生活经历造成邢某性格中多疑、反复、暴力等消极因素,多次的服刑经历也使邢某有着丰富的抗拒改造经验。 (三)心理原因 1、认知方面:邢某对任何事都以自身的主观意志为主,不容他人逆反。 2、行为方面:邢某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技巧,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思维简单粗暴。 3、情感方面:邢某应对外界刺激能力较弱,内心较为敏感,易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 三、攻坚转化目标 针对邢某的改造工作,梅河监狱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监管改造副监狱长为组长,各改造科室科长、九监区监区长、专管民警为成员的攻坚转化小组,开始对邢某攻坚转化,攻坚转化的阶段性目标是: (一)改变错误认知,使邢某主动“走出”禁闭室。 (二)化解敌对情绪,引导邢某正常参与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确定转化方案 (一)心理攻坚阶段 要想打赢心理攻坚战,首先要彻底的了解邢某,不能仅仅靠听说、猜想来判定邢某的相关情况,更不能只看表象,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监管民警主要采取谈话教育,细心观察等方式,摸清邢某底线,抓住弱点对邢某心理防线进行攻坚。 (二)转化及反复阶段 利用入监监区的教育优势开展个别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应用各种方式方法完成转化目标,使邢某能主动“走出”禁闭室,能正常参与改造。 (三)巩固成果阶段 以静制动,严密监控,教防结合,认真处理每一件关于邢某的事情,小事当大事抓,无事当有事控,防微杜渐,步步为营,稳扎稳打。 五、转化过程 (一)山雨欲来风满楼 邢某转监至梅河监狱开始,无论民警怎样询问,邢某始终低着头,没有任何言语表达,偶尔看民警,也是目光仇视。因邢某不能与民警进行沟通,在原监狱服刑期间存在现实危险,为防止发生事故,监狱启动了紧急避险程序。 (二)斗智斗勇克难关 与邢某的第一次交锋出现在民警对其展开的一次谈话过程中。谈话过程邢某仍然一言不发。但是当民警说到邢某伤害案件相关情节时,邢某的反应激烈,脸色瞬间变得通红,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民警,嗓子里发出低沉的声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为全面了解情况,攻坚小组成员一方面反复查看避险室的监控录像,另一方面查阅邢某的档案。 在查看监控录像时,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邢某经常会发出呜呜声,经常在避险室内玩水,邢某这一怪异行为使民警极为好奇。通过查阅档案,民警发现邢某经精神鉴定为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障碍。 攻坚小组经过讨论研究后认定,邢某的异常表现为长期的严控措施所导致的心理异常,发出呜呜声是因为长时间不能与人沟通造成的生理上暂时性失声,玩水是一种内心情绪的无言发泄,这并不意味着邢某精神状态存有异常。攻坚小组对攻坚转化工作有了信心。 攻坚小组民警从邢某的饮食、睡眠、身体健康等日常生活入手,处处体现出对邢某的真诚关心。民警在一次对邢某谈话无果准备离开时,发现邢某没有卫生纸可用,民警并没有说话,只是找来后轻轻地递给他,邢某回头看了民警一眼,点了点头,工作终于得到了一点点回馈。渐渐地,邢某开始用肢体语言回应民警的询问,避险三天之后,邢某主动开口说话,主要向民警诉说不愿开口讲话的原因是认为警察会害他。民警及时开展教育,在民警多次谈心后,打消疑虑,放下戒备心,终于主动提出调转至监区开始改造生活。 邢某因禁闭、严管或紧急避险,被长期单独关押不与他人接触,语言沟通能力下降。攻坚小组认为首要的工作是使邢某回归集体生活,恢复基本社会功能,正常面对改造生活。攻坚小组首先考虑邢某自身存在较大的现实危险性和改造反复性,而生产监区劳动任务较重,不利于邢某融入改造生活。因此,攻坚小组认为将邢某分配至入监监区从事卫生工岗位服刑改造比较合适。其次,在分配监舍的问题上下功夫。攻坚小组决定采取试探性、递进式安排监舍同犯的方式,先挑选四名改造表现积极的非暴力型罪犯与邢某住在同一个监舍,帮助邢某适应改造生活,再逐步增加监舍居住人数。 (三)另辟蹊径攻堡垒 虽然邢某解除避险,但反复性较强,仍需严控。攻坚小组通过监控指挥中心、值班民警、耳目、安全巡查员、夜间护舍员,“五位一体”全天候对邢某进行包夹控制,做好防范工作。邢某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发生了饮用自己的尿液,或是用尿液洗脸、洗头的异常现象。民警询问后得知,邢某妄想民警和同犯在邢某的饭菜内投毒,要毒害他,喝尿液或者用尿液洗脸、洗头可以用来解毒。民警找其谈话时,邢某大喊大叫,情绪异常激动,民警没有打断他的吼叫,而是提高警惕,观察邢某的动态,防止邢某袭警或出现其他意外。就这样,邢某吼叫了二、三分钟后,停了下来,低头不语,民警再和他交谈时,他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分析,邢某情绪激动时,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一旦有外界刺激邢某就会愈加激动。那么,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民警都给他时间发泄,待邢某情绪平缓之后再进行谈话教育。逐渐民警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四)柳暗花明又一村 邢某每隔十五日左右便会突然性情大变,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此种情形持续了四个月有余,在此期间,为保护其他罪犯,监区多次更换邢某监舍的看护罪犯。为深入了解邢某的心理特征,民警多次在邢某情绪爆发时冒着受攻击的风险近距离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为使邢某放弃喝尿、用尿液洗澡、用尿液洗头等异常行为,民警不厌其烦,迎着邢某仇恨的目光和其身上令人作呕的气味多次说教、开导;为使邢某能尽快和谐处理人际关系,融入改造生活,民警多次组织引导邢某参加文娱活动;为达到亲情感化效果,民警与其母亲、姐姐取得联系,劝说其家人在会见过程中给予邢某正面的教育与鼓励。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邢某的情绪逐渐平稳,邢某对民警的印象有了大幅的改变,不再仇视民警,邢某主动和民警说:“警官,我再要犯病时,你就把我关起来,别给大家添麻烦。” 攻坚小组决定对邢某实施亲情帮教,希望能在攻坚小组及其家人共同的努力下,让邢某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邢某与家人进行亲情会见时,看到母亲眼中含着热泪,听到母亲热切的恳求,邢某淡淡地说了一句:“我今后能好好改造。”随着对邢某的观察发现,邢某真的在转变,开始注意自己的个人卫生,喜欢看电视,能与同犯正常的沟通,能够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

【教育改造成效】

六、转化效果 在转化邢某的过程中攻坚小组用“铁杵磨成针”的功夫来叩击邢某的心灵之门,在产生正面刺激的同时,以动力定型来巩固邢某转好的倾向,使邢某的心理状态日趋稳定。 经过攻坚小组民警的不懈努力,近一年来邢某的改造状态有了明显的变化,笑容多了,仇视少了;能与民警、同犯交流了;思想包袱减轻了,身体重量增加了;剩余刑期缩短了,反复周期延长了;违纪次数减少了,考核积分增加了。 七、攻坚体会 (一)医者仁心,多谈多教 对于顽固犯,不能用有色眼光看待。解开顽固犯的心锁,需要民警全身心的投入,还要有一颗“仁”者之心,坚持不懈,全面了解顽固犯内心,才能做到“医到病除”。 (二)常抓不懈,紧握不放 “攻城难,守城更难”。做顽固犯的转化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虽然看不到惊心动魄的较量,但实际工作中“荆棘密布”,所以我们要秉承“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常抓不懈,紧握不放。攻坚转化是一项细致、漫长的工程,“路漫兮求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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