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昌平区积极探索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199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依法治村”、“依法治乡”、“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店”,并制定了上与大法吻合、下与实际结合的管理办法,有力推动了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1986年全民普法教育开展以来,昌平区荣膺“全国普法先进区县”五连冠。面对新的形势,2010年8月4日,昌平区全面启动了“法治昌平”建设工作。 自“法治昌平”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昌平区坚持高端定位、精心谋划,把“法治昌平”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和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全区开展了“法治机关”、“法治单位”、“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的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规范化,夯实了法治建设的基础,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保障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任务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昌平”建设。 1.建立健全“法治昌平”建设工作办事机构,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司法局局长为副主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区政协秘书长等33人为成员的“法治昌平”建设办公室。 2.对“法治昌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法治昌平”建设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党政机关及群团组织、司法机关、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五个层面考评内容和标准,量化了具体工作指标,并将“法治昌平”建设文件汇编成册,印发至城口79个相关责任单位以及20个镇(街道)。 3.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昌平”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启动了本部门的“法治昌平”建设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落实,全区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4.将“法治昌平”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昌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昌平建设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专门制定了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表,切实做到了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四个明确”,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规范管理,普法深入,夯实“法治昌平”建设基础。 1.规范管理,扎实推进。一是规范“法治昌平”建设内容。从章制建设、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环境、基层建设、法律监督等九个方面明确“法治昌平”建设任务,找准“法治昌平”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二是规范“法治昌平”建设标准。从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入手,分类制定创建标准,实行量化管理。三是规范“法治昌平”建设过程。实行“层层推进法”,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实行“活动牵引法”,在关键领域、环节,以点带面,引领“法治昌平”建设深入开展;实行“分级建档法”,规范资料管理,把握全局工作,强化监督指导。 2.突出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项制度,集中开展了法治巡讲、法律政策教育等活动,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培训常态化;坚持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全面提高。“七五”普法启动后,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人保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昌平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有效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创造性地开展了“五建、五送”活动,即建组织,法治机构延伸到村(社区);建阵地,法治平台规划到村(社区);建队伍,法律服务送到村(社区);建网络,法律节目送到村(社区);建作品,法制文艺演到村(社区),较好地破解了农村(社区)普法难的问题,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4.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构建了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搭建了多层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青春船长”、“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学校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全区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5.加强区、镇(街)、农村(社区)法宣阵地建设。建立区、镇(街)、农村(社区)三级法治宣传教育橱窗体系;先后建设了亢山、南口、昌平滨河、小汤山文化广场等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并推动建立镇级“法治文化公园”,沙河镇、霍营街道、流村镇、小汤山镇、兴寿镇等相继完成“法治文化公园”的建立工作;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文化展板进楼宇活动,为全区5000个楼门制作安装了有法治案例、相邻公约、防诈骗、便民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展板;先后建立了区委党校、昌平士官学校、兴寿学校、圣学图书馆、方舟普法广场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满足本地区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6.繁荣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新法出台,先后拍摄制作了30余部普法微电影、12部法治动漫、12部普法沙画,并制作光盘在全区发放;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了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普法扑克、手提袋、折扇等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加强法治文化栏目建设,做到了“报刊有文、荧屏有像、广播有声、网络有讯”,《法治昌平》《普法直通车》等深受群众喜爱;推广使用新媒体新技术,“法治昌平”微信公众号、手机移动客户端以及依法治区网站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特点和效果】
“法治昌平”建设坚持与时俱进,奋力争先,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把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作为工作重点,使人民群众从“法治昌平”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法治昌平”建设成果。 通过几年来的建设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工作制度的施行,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日新月异;二是加强了民主和法治建设,先后有237个村(社区)荣获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全国4个,市级45个,区级188个;三是“法治昌平”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更加活跃,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昌平区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