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25日,申请人蒋某甲申请宣告被鉴定人蒋某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所受委托对上述委托事项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大邑县XX医院出院志摘录(号:0009XXX0) 入、出院日期:2013年1月31日~2013年3月9日。 出院诊断:1.左侧颞枕部急性硬膜外血肿;2.右颞叶脑挫裂伤伴脑内血肿;3.左颞骨骨折;4.左枕顶部头皮血肿并挫裂伤;5.脑疝。 患者因“头部外伤性疼痛流血1+小时”入院,查体:神志昏睡,检查不配合,右颞枕部可见一2cm不规则皮肤裂口,有活动性流血,左侧瞳孔0.3cm,对光反射消失,右侧瞳孔0.2cm,光反射迟钝。四肢肌力、肌张力差。头颅CT示:左颞枕部硬膜外血肿,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 入院后迅速出现深昏迷,双瞳散大,呼吸停止。急诊行左侧颞枕部急性硬膜外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术后左侧瞳孔缩小,自主呼吸恢复,术后复查头颅CT提示:右颞叶迟发脑内血肿。急诊行右颞叶迟发脑内血肿清创去骨瓣减压术。 神志仍昏迷,左侧瞳孔0.2cm,右侧瞳孔0.3cm,对光反射迟钝,四肢肌力弱。 (二)三XX医院出院记录摘录(号:000019XXX7) 入、出院日期:2013年3月9日~2014年6月14日。 出院诊断:1.左颞部硬膜外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后脑膨出;2.右颞部脑内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后脑膨出;3.双侧额、颞、基底节、左顶、右枕、左侧丘脑、脑干软化灶:4.脑积水;5.肺部感染。 患者因“左颞硬膜外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后1+月”入院,查体:对外界反应能力差,语言刺激无反应,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0.3cm,对光反射迟钝,四肢肌力Ⅱ级,肌张力降低。 入院后予以对症治疗,于2013-03-13在全麻下为患者行脑室-腹腔分流术及右颞颅骨缺损修补术。2013-04-18在全麻下为患者行左额颞颅骨缺损修补术。呈持续植物状态生存。 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四肢肌张力高。 (三)马鞍山市XX医院出院记录摘录 1.入、出院日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29日。 出院诊断:1.脑外伤术后恢复期;2.气管切开术后;3.肺部感染;4.气道狭窄;5.下肢深静脉血栓;6.高血压病;7.继发性癫痫。 患者因“脑外伤术后四年,发热伴痰多2天”入院。查体:神志昏迷,平车推入病房,查体不合作,颈稍亢,气管居中,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可闻及广泛干湿啰音,四肢肌力无法查,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患者入院后予以对症治疗。 神志昏迷,双侧颞部可见长约10cm手术疤痕,愈合可,四肢肌力无法查,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2.入、出院日期: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2月26日。 出院诊断:1.脑外伤术后恢复期;2.气管切开术后;3.肺部感染;4.气道狭窄;5.下肢深静脉血栓;6.高血压病;7.继发性癫痫。 患者因“脑外伤术后5年”入院,神志昏迷,平车入病房,查体不合作,双侧颞部可见长约10cm手术疤痕,气管居中,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两侧触觉语颤无增强或降低,四肢肌力无法查,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患者入院后予以对症治疗。 患者一般情况可,神志昏迷,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3.入、出院日期: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20日。 出院诊断:1.脑外伤术后恢复期;2.气管切开术后;3.肺部感染;4.气道狭窄;5.高血压病;6.继发性癫痫。 患者系“脑外伤术后昏迷伴发热、痰多5年余”入院。查体:神志昏迷,双侧颞部可见长约10cm手术疤痕,气管居中,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两侧触觉语颤无增强或降低,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患者入院后予以对症治疗。 患者一般情况可,神志昏迷,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4.入、出院日期: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1月2日。 出院诊断:1.脑外伤恢复期;2.肺部感染;3.大气道狭窄;4.高血压病3级(高危);5.症状性癫痫[继发性癫痫]。 患者系“脑外伤术后昏迷6年余”入院。发现有高血压病史4年,查体:神志昏迷,双侧颞部可见长约10cm手术疤痕,气管居中,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四肢肌力无法查,双下肢稍肿胀,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辅助检查:我院CT检查(2015-08-20,片号749272)检查示:系脑外伤术后,平扫示两侧颅骨大片状呈术后缺损,并见金属网影。颅内多发大片、条片状低密度,形态不规则,边界欠清晰,脑室、沟、裂增宽,侧脑室见导管影。副鼻窦粘膜增厚,并见条片状稍低密度。 患者入院后予以对症治疗。 神志昏迷,气管居中,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四)马鞍山市XXX人民法院询问笔录(2021年6月28日) 被询问人:蒋某甲(蒋某乙的儿子)、吴某某(蒋某乙的妻子) 申请人蒋某甲诉:被申请人蒋某乙因工伤现在处在昏迷、植物人状态,(问:为什么现在申请蒋某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我父亲有一套拆迁安置房,现在需要办理产权证。 吴某某诉:因为我不识字,年龄比较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所以让我儿子蒋某甲担任蒋某乙的监护人。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法医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1.一般检查 被鉴定人蒋某乙平躺于病床上,查体:昏睡状态,右侧额颞部、左侧颞枕部分别见长25cm、24cm手术瘢痕伴左侧颞部2cm×3cm颅骨凹陷,双瞳孔等大等圆,光反射灵敏,颈软,无抵抗,胸廓外观无畸形,胸腹部(-),鼻饲引流在位,尿袋穿戴在位,右手呈握拳状,左足内翻。 2.精神检查 检查见意识欠清,仪表欠整,检查时闭目张口,无言语,无法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思维贫乏,一般常识能力、注意力、记忆力、计算力、理解判断力均无法检验,情感淡漠,意志缺乏,自知力丧失。未引出精神病性症状。 吴某某(将某乙的妻子)诉:被鉴定人蒋某乙自2013年1月31日在工作中受伤后住院至今,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吃饭用鼻饲引流,每日需吸痰,小便用尿袋,大便由家人帮助完成。 (六)阅片记录 阅马鞍山市人民医院2014年12月3日CT片(号:ZH141203CT115)及2015年8月20日CT片(号:ZH150820CT1089)示:双侧颅脑损伤术及颅骨修补术后,双侧额颞叶、基底节、左侧顶叶、右侧枕叶、左侧丘脑、脑干软化灶。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蒋某乙,2013年1月31日在工伤入住大邑县人民医院,临床诊断为“左侧颞枕部急性硬膜外血肿、右颞叶脑挫裂伤伴脑内血肿、左颞骨骨折、左枕顶部头皮血肿并挫裂伤、脑疝”,后在三六三医院及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多次住院治疗,2015年8月20日影像学资料示双侧颅脑损伤术及颅骨修补术后,颅内多发脑软化灶,2019年12月20日再次入住马鞍山市人民医院,临床诊断为“脑外伤恢复期、肺部感染、大气道狭窄、高血压病3级(高危)、症状性癫痫”,2020年11月2日出院情况为“神志昏迷,原气管切口仍未愈合,可见痰液喷出,双下肢稍肿,左下肢肌张力增高,右侧肌张力低”。 根据旁证材料介绍及法医精神病学检查,被鉴定人蒋某某2自2013年1月31日在脑外伤后出现精神异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8年来一直卧于病床,目前鼻饲引流在位,尿袋穿戴在位,闭目张口,意识欠清,无言语,无法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思维贫乏,一般常识能力、注意力、记忆力、计算力、理解判断力均无法检测,情感淡漠,意志缺乏,自知力丧失。综上,被鉴定人蒋某乙目前的精神状态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器质性精神障碍:极重度智能损害”的诊断。 鉴此,被鉴定人蒋某乙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不能辨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照《精神障碍者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4—2018)之相关规定,被鉴定人蒋某乙一般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蒋某乙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极重度智能损害的诊断。 2.被鉴定人蒋某乙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