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某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案情简介:2018年11月29日上午7时许,被鉴定人赵某在某某县天城工业园地段因车祸致全身多处受伤。伤后即送某某县人民医院救治,现因民事理赔需要,要求我所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 崇阳县人民医院2018年11月29日-2019年1月27日第XXXX号病历摘录: 现病史:患者于一小时前因交通事故致头面部及左髋部受伤。 专科情况(体检):神清,双侧瞳孔等圆等大,对光反射存在;右颧部稍肿胀,压痛,鼻腔有干涸血迹;右膝部稍肿胀、压痛,右膝关节活动欠佳,左膝部有一长约3cm不规则伤口,流血不止,左部肿胀、压痛,左下肢呈短缩屈曲畸形,各脚趾活动正常,无麻木。 辅助检查:X片示:左股骨头后脱位伴髋臼骨折;双膝部未见明显骨折。CT片示:颅内未见明显异常,右侧上颌骨及双侧鼻骨骨折,断端分离错位。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8年11月29日行左股骨头后脱位伴髋臼骨折切开复位+髋臼骨折复位+内固定术。术中见:左股骨头后脱位,髋臼后上缘粉碎性骨折,有一大骨片位于髋臼窝。术后抗感染及输血等处理。于2018年12月9日在局麻下行鼻骨撬拨复位,对症处理。 出院诊断:左髋关节脱位,左髋臼骨折,左膝关节损伤,多处损伤,双侧鼻骨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方法对被鉴定伤情进行检验。 2.使用的仪器设备:直尺、关节量角器、阅片灯、照相机等。 3.体格检查 一般情况可,神清,跛行入室。检查合作。 查体:鼻梁部压痛;左髋关节外侧有一竖形20.5cm手术疤痕,左髋关节动受限:屈膝屈曲85°(130°)、后伸10°(30°)、外展40°(55°)、内收25°(35°)、内旋20°(45°)、外旋45°(50°);左膝关节处有3×4cm皮肤挫伤痕,可见横形3cm缝合疤痕,膝关节活动可。 某某县人民医院2018年11月29日DR片(DXXXX)示:左髋关节脱位,股骨头向上后脱位,髋臼上缘骨折。CT片(CTXXX)示:右侧上颌骨额突及双侧鼻骨骨折,断端分离错位。2018年12月4日DR片(DXXXX)示:左髋关节脱位并髋臼骨折钢板、螺钉内固定术后改变。2018年12月7日DR片(DXXX)示:双侧鼻骨近端骨折,断端无明显错位。 某某县中医院2019年10月8日CT片(XXXX)示:左侧髋臼骨折术后,钢板、螺钉未见脱落或折断,骨折线消失,左髋关节间隙可。
【分析说明】
根据被鉴定人所提供病史材料、影像学检查资料及本所检查所见,综合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2018年11月29日因车祸致伤,伤后即送往某某县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后查体见右颧部稍肿胀,压痛,鼻腔有干涸血迹;右膝部稍肿胀、压痛,右膝关节活动欠佳,左膝部有一长约3cm不规则伤口,流血不止,左部肿胀、压痛,左下肢呈短缩屈曲畸形。DR片可见左股骨头向上后脱位,髋臼上缘骨折。面颅CT可见右侧上颌骨额突及双侧鼻骨骨折,断端分离错位。2018年11月29日行左股骨头后脱位伴髋臼骨折切开复位+髋臼骨折复位+内固定术。术中见:左股骨头后脱位,髋臼后上缘粉碎性骨折,有一大骨片位于髋臼窝。被鉴定人有明显外伤史,髋关节损伤符合车祸中人处于髋关节屈曲内收位,当膝关节受到暴力撞击时,股骨头从髋关节囊的后下部薄弱区脱出特点。从影像片及术中所见,被鉴定人左髋关节脱位并髋臼后上缘粉碎性骨折,手术复位并髋臼部内固定,依据SF/Z JD0103006-2004《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的规定,可认定为骨盆畸形愈合。伤残程度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4)之规定,评定十级伤残。被鉴定人右侧上颌骨额突及双侧鼻骨骨折,手术治疗后无明显后遗症状,不够成伤残。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赵某车祸致髋关节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